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通信光缆迁建-国防、移动、联通、电信、广电专用光缆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通信光缆迁建-国防、移动、联通、电信、广电专用光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原通信光缆横穿河道,因新修河道,河道区域需要开挖,将此段光缆进行迁建。由大沙河桥东草地新修管道至大沙河河堤边,再新修桥架通过大沙河桥,修管道至西边工厂门口。包含管道基础、管道敷设、桥挂钢管等内容。
资金来源:水系建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水利局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定额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与《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表台班费用定额》2017年版。取费标准及其它费用均按照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
《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等系列文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信息价,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和预算书,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水利局原报预算金额为5,854,992.9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5,533,800.10元,审减金额321,192.87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2.定额子目调整;3.材料价格调整。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