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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大沙河生态停车场新增地块项目 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大沙河生态停车场新增地块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大沙河与丰收路东南角空地以及大沙河与焦克路东北角老停车场,主要工作内容有微地形整理,种植苗木,新铺沥青路面等。

资金来源:焦作市大沙河(纬二路-南水北调)生态停车场项目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依据《焦作市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建设指挥部会议纪要》201811号文、《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内容及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1,088,425.27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769,983.99元,审减金额318,441.28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52号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审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201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