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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项目外墙面改造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项目外墙面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校区部分项目外墙面改造工程,建设地点在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南校区学校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外墙喷真石漆、干挂石材墙面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学校银行贷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依据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内容及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报预算金额4,518,107.3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488,628.01元,审减金额1,029,479.3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52号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审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2、定额子目调整;3、材料价格调整。                    

20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