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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餐厅项目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餐厅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新建餐厅项目,位于人民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新校区内,总建筑面积为633.44m2,基底面积316.72m2,地上2层,建筑高度8.85m,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的预算评审申请、施工图、预算书等资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并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工程施工图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设计图册和施工图预算等资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报预算金额为1,177,085.5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1,098,429.76元,审减金额78,655.77元。

五、审减原因分析:

1.调整定额子目;

2.调整主材价格。

 

201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