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通信光缆迁建-部队专用光缆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通信光缆迁建-部队专用光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国防通信光缆横穿河道,因新修河道,河道区域需要开挖,将此段光缆进行迁建。由大沙河桥东草地新修管道至大沙河河堤边,再新修桥架通过大沙河桥,修管道至西边工厂门口。包含人孔井、管道基础、管道敷设、桥挂钢管等内容。
资金来源:水系建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水利局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市政工程”,《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安装工程”;工信部规【2016】451号文件“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及附件:《信息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信息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等系列文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7〕31号文,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信息价,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和预算书,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定额子目套用是否合适,是否有漏项内容,清单描述是否完整,人工、材料价格是否合理,是否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水利局原报预算金额为3,494,481.86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968,519.48元,审减金额2,525,962.38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审减;2.定额子目调整;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1.本工程预算审定金额不包含监理费、勘察设计费。
2.因部队专用光缆涉密原因测试费用不在本次评审范围。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