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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大学北校区3#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审查的意见

焦作大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大学北校区3#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大学北校区3#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位于焦作大学北校区3#教学楼内,共五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教室内、走廊天棚原有涂料铲除后做乳胶漆面层;教室内、走廊原油漆墙裙、涂料墙面铲除后做乳胶漆墙面;卫生间地砖地面、大便槽、小便槽拆除,新砌蹲台,做防水层,铺地板砖,安装蹲式大便器和挂式小便器,原给水排水管道拆除后重新安装PPR/PVC管道,楼梯栏杆刷漆、损坏木窗更换为塑钢窗等。

资金来源为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大学提供的预算书、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方案、资金证明,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增值税税率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按10%计取。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改造方案和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改造方案及预算,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对照方案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大学原报预算金额为431,792.52,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22,097.57元,审减金额9,694.95元。

本工程预算金额中包含暂列金额10000元,应在招标时明示。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政办〔201771号、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暂列金额调整;

2、部分材料价格调整,部分子目修正;

3、未组价清单完善组价;

4、增加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费用。

 

 

 

 

201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