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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简 要 分 析


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10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83.41亿元,增长11.9%。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60.34亿元,增长9.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9%;上划省级收入1.87亿元,增长69.0%,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全口径税收完成146.54亿元,增长15.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2亿元,为年预算的83.5%,超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增长12.7%,增收13.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3.81亿元,为年预算的80.7%,增长31.2%,增收5.6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7%;其中市直完成14.2亿元,增长52.2%;示范区完成9.61亿元,增长9.0%。四城区完成32.77亿元,为年预算的84.1%,增长6.8%,增收2.0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0%。六县市完成64.63亿元,为年预算的84.3%,增长10.1%,增收5.9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3%。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86.06亿元,为年预算的90.8%,超时间进度7.5个百分点,增长20.0%,增收14.36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0%,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4.9亿元,增长10.8%,占税收的52.2%;小税种完成41.16亿元,增长32.0%,占税收的47.8%。非税收入完成35.15亿元,下降1.8%,减收0.6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0%。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12.78亿元,增长12.7%。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121.2亿元)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12.7%)居全省第12位,与全省平均增速持平。全省税收完成2288.68亿元,增长17.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2%。我市税收规模(86.06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8%,增速(20.0%)居全省第7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7.2%)高2.8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1.0%)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平均比重(71.2%)低0.2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15亿元,为年预算的103.4%,增长87.8%,增收39.3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80.6亿元,增长91.9%,增收38.6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0.4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2%,超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增长13.1%,增支27.9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8.84亿元,增长4.4%,增支2.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8.6%;其中市直完成55.94亿元,增长1.1%;示范区完成12.89亿元,增长21.5%。四城区完成31.99亿元,增长12.0%,增支3.4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3%。六县市完成139.63亿元,增长18.3%,增支21.5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1%。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820.55亿元,增长11.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40.46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3.1%;支出增速(13.1%)居全省第7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1.1%)高2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1.9%,增长87.3%,增支27.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54.95亿元,增长90.3%,增支26.08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但增速有所回落。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2亿元,规模居全省第9位,完成年预算的83.5%,超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2.7%,超出年度目标4.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12位。分月看,自元月份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分别达到22.3%、25.5%、24.1%、21.2%、17.1%、14.7%,14.1%、14.7%、13.4%、12.7%,受国家减税降费效应进一步显现和上年基数逐步提高影响,增速呈回落态势。

分级看,收入进度上市级完成年预算的80.7%,区级完成年预算的84.1%,县(市)级完成84.3%;收入增速上,市级同比增长31.2%(主要是今年市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幅较高),区级同比增长6.8%,县(市)级同比增长10.1%。收入质量上,由于实行新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市级税源下划,市级税收比重为45.1%,区级平均比重达到90.8%,县(市)级平均比重达到70.5%。

(二)税收高速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升。1-10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86.06亿元,完成年预算的90.8%,超时间进度7.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0.0%,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增速居全省第7位,比全省平均增速(17.2%)高2.8个百分点,增收14.36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4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4.9亿元,同比增长10.8%,增收4.37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1个百分点;小税种完成41.16亿元,同比增长32.0%,增收9.99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0%,超出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比上月、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7个和5.6个百分点。

分税种看,除今年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外,12个税种均实现增长,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8.41亿元,同比增长9.3%,增收2.41亿元,主要是批发零售业增收1.34亿元、制造业增收0.99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9.55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0.96亿元,主要是制造业增收0.9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3.02亿元,同比增长15.2%,增收0.39亿元,主要是蓝十字股权转让代扣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144.0%,主要是新开征的水资源税净增收0.69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92亿元,同比增长16.7%,增收0.56亿元,主要是计算缴税基数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比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34亿元,同比增长18.0%,增收1.58亿元;受土地和房地产交易量上涨影响,土地增值税完成9.33亿元,同比增长84.2%,增收4.27亿元;契税完成4.8亿元,同比增长36.4%,增收1.28亿元;耕地占用税完成8.58亿元,同比增长4.3%,增收0.35亿元。

与全省相比,12个税种中,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7个税种增幅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5个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

(三)二三产业快速增长,制造业、房地产业拉动作用明显。1-10月份,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地方级,下同)完成37.45亿元,同比增长15.9%,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3.3%,其中:工业税收完成33.51亿元,同比增长17.1%,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8.7%。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1.41亿元,同比下降39.3%;制造业实现税收27.97亿元,同比增长21.0%,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6.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等生产和供应业实现税收4.12亿元,同比增长30.1%,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3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完成3.94亿元,同比增长6.3%,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6%。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48.67亿元,同比增长23.2%,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6.2%,较上年同期(55.0%)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8亿元,同比增长18.2%,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7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5.15亿元,同比增长52.0%,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17.5%,较上年同期(13.9%)提高3.6个百分点,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7.2个百分点。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风神轮胎实现全口径税收(下同)3.23亿元,同比增长69.3%,增收1.32亿元;龙蟒佰利联实现税收2.31亿元,同比增长76.1%,增收1亿元;华润电力实现税收1.13亿元,同比增长7.1%,增收743万元;广济药业实现税收1.08亿元,同比增长59.8%,增收4026万元;健康元生物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97.7%,增收5252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9118万元,同比增长68.0%,增收3692万元;千业水泥实现税收9143万元,同比增长45.5%,增收2860万元;容生药业实现税收8912万元,同比增长118.9%,增收4840万元;蒙牛乳业实现税收6247万元,同比增长69.9%,增收2571万元;中旅银行(含支行)实现税收4.41亿元,同比下降27.1%,减收1.64亿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1.9亿元,同比下降20.6%,减收4921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49亿元,同比下降44.4%,减收1.19亿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1.29亿元,同比下降12.6%,减收1861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1.05万元,同比下降6.1%,减收679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8301万元,同比下降19.9%,减收2064万元。

(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0.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2%,超出时间进度8.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1%,增速居全省第7位;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86.5亿元,同比增长14.2%;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71.34亿元,同比增长13.0%,增支1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3%。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亿元,同比增长19.2%;教育支出完成34.98亿元,同比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79亿元,同比增长18.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33.97亿元,同比增长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8.02亿元,同比增长13.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12亿元,同比增长39.1%;农林水支出完成18.19亿元,同比增长37.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54亿元,同比增长63.1%。

三、财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依然错综复杂,财政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后期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形成制约。

(一)一次性因素较多影响税收可持续增长,今年以来我市税收收入虽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主要靠小税种拉动。1-10月份小税种增速达到32.0%,居全省第4位,占税收的比重达到47.8%,居全省第2位,高出全省平均占比9.4个百分点。分税种看,与土地和房产交易相关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完成28.25亿元,增长28.1%,占税收的比重高达32.8%。小税种多为一次性税收,虽然一定程度上拉动税收增长,但难以预计,不能很好地支撑财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压力进一步显现。今年以来,加快科技创新的企业减负新政不断出台,5月1日起实施的增值税三项改革(降低利率水平、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退还部分企业的留抵税额)以及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等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对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产生较大影响。以增值税为例,自5月1日增值税改革启动以来,国内增值税6月、7月、8月、9月、10月当月征收分别完成2.35亿元(同比下降19.7%)、1.22亿元(同比下降13.2%)、1.05亿元(同比下降23.8%)、2.88亿元(同比增长22.7%,主要是当月办理增值税免抵调)、1.88亿元(同比下降9.1%),较同期呈现下降趋势。另外,制造行业减税明显,1-10月份制造业税收(地方级)增幅较二季度、三季度分别回落4个和1.6个百分点。

(三)重点税源对收入增长支撑乏力。从税务局监控的165家重点企业来看,2018年1-10月份累计入库全口径税收(下同)64.12亿元,同比增长4.0%,增收2.49亿元,拉动税收增长2个百分点,增幅低于全市全口径税收增幅(15.3%)11.3个百分点。分企业看,中旅银行(含支行)实现税收4.41亿元,同比下降27.1%,减收1.64亿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1.9亿元,同比下降20.6%,减收4921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49亿元,同比下降44.4%,减收1.19亿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1.29亿元,同比下降12.6%,减收1861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1.05万元,同比下降6.1%,减收679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8301万元,同比下降19.9%,减收2064万元。

四、工作建议

后两个月,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为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奠定基础,以财政工作高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财政的贡献。

(一)紧盯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一是按月测算收入目标。定期召开财税部门收入调度会,及时将第四季度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到税务部门和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照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的要求,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严格兑现各项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采取定期通报、上门会商等方式督促各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的督导,定期通报县区预算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同时,密切关注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确保全市八项支出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重点税源征管。一是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查找新的收入增长点。二要切实抓牢重点税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各类涉税信息的提报、梳理、利用、反馈与成效统计,抓大不放小,真正实现综合治税无缝隙管理。三是研究制定新增税源管理办法,研究外地施工企业就地法人化、商贸企业集中纳税模式等制度,促进新增投资按税率及时转化为税收。

(三)发挥职能,全力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一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和工业强基工程。利用好国家2018年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二是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采用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是确保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政策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四)完善制度,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参照省厅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我市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更为严格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弥补预算资金缺口,解决财政存量资金较多与重大项目资金不足、民生保障资金紧张的矛盾。按照拟定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全市预决算公开,加强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导。就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行培训和督导,对市直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规范指标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指标要素准确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预算单位和基层调查了解现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