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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的形式,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学籍(或学校)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报名方式

1.考生于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后,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

2.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审核意见提示“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于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提交。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请及时打印网上报名回执表。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网上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00:00至11月29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11月26日8:00至11月30日17:30。

3.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1月26日15:00至12月4日23:59。会计初级资格考务费两科共80元。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25日00:00至5月7日23:59。以上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缴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应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焦作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