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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10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是财政局下属的副县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23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中层领导职数13名,行政管理人员7名,内设16科,即:办公室、征收管理科、计划会计科、票据管理科、收费政策科、监督稽查科、网络监管科,均为正科级建制。20071月被河南省人事厅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目前我局实有人数20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其中1名副县级领导),正科级9名,副科级6名,工勤人员2名。退休职工6名。

(二)部门职责

1、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措施;

2、非税收入的征收和管理;

3、财政票据管理;

4、非税征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无二级和三级预算单位。

本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收入338.62万元,支出总计338.6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04.12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票据工本费收费项目停征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收入合计33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6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支出合计33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62万元,占94.1%;项目支出20万元,占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8.62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4.12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票据工本费收费项目停征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91万元,占78.53%;教育支出1.3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3万元,占1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万元,占5.74%;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占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18 “三公”经费预算为2.5万元。比 2017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4%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元。预算数与2017年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7预算数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的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预算数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 2017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5.0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7年增加3.26万元,增长14.99%主要原因:办公楼维修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万元。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99.48万元,共计153件。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我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本级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通过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罚没等方式取得的财政资金。

 

附件: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公开表.xls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