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18]21号),并结合我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查自纠情况,焦作市财政局决定对相关单位开展落实“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及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现将受检查单位予以公示。
2018年10月22日
2018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
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焦作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