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门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
(四)监督检查局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情况以及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
二、部门预算构成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本单位无二级和三级预算单位,本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收入42.00万元,支出总计42.0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0万元增长16.67%;支出总计增加7.00万元,增长16.67%。增加预算原因:业务开展需要。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收入合计4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7.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支出合计4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2.0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0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00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占100%;国防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00万元,我单位无基本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 比 2017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50%,下降原因:节约开支。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接待,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增加)0.5万元,下降(增长)50%,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0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7.00万元。 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27.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0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27.0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固定资产总额43.1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00万元,车辆0.00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我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本级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会计信息质量:应是会计信息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总和,这一定义较为宽泛,包括了会计信息实用性和符合性的全部内涵,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就可以根据会计信息所具备的质量特征能否满足人们的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来衡量。
附件:焦作市财政监督检查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