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机关运行经费
十、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二、预算收支总批复表
十三、预算支出明细批复表
十四、三公经费预算批复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人民政府
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审计局、市编委办、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组成,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产办)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市清产办日常工作。工作职责有: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清产核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无二级和三级预算单位。
本预算仅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收入16.05万元,支出总计16.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05万元,增长60.5%;支出总计增加6.05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执法执勤车辆定位终端使用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收入合计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5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支出合计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6.0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05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增加项目执法执勤车辆定位终端使用费;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我单位支出项无基本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 2017年预算数完全一致。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购买公务用车的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2018年没有接待计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与2017年完全一致,主要原因:我单位支出项均为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部门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05万元。2018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6.05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8.2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0万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8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我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本级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清产核资: 清产核资是“清查财产、核定资金”的简称。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清产核资主要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九、执法执勤用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我市核定执法执勤部门分别是:公安部门、检察院部门、法院部门、司法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