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民生及重点支出保障较好,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9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64.42亿元,增长11.3%。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53.54亿元,增长12.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6%;上划省级收入1.6亿元,增长61.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全口径税收完成130.33亿元,增长18.0%。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29亿元,为年预算的75.3%,超时间进度0.3个百分点,增长13.4%,增收12.9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2.15亿元,为年预算的75.1%,增长33.6%,增收5.5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3%;其中市直完成13.48亿元,增长61.1%;示范区完成8.67亿元,增长5.5%。四城区完成29.67亿元,为年预算的76.1%,增长11.8%,增收3.1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1%。六县市完成57.47亿元,为年预算的74.9%,增长7.9%,增收4.2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6%。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76.81亿元,为年预算的80.0%,超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增长22.4%,增收14.07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9.87亿元,增长13.4%,占税收的51.9%;小税种完成36.94亿元,增长33.9%,占税收的48.1%。非税收入完成32.48亿元,下降3.4%,减收1.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7%。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915.81亿元,增长13.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109.29亿元)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收入的3.7%,增速(13.4%)居全省第10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3.2%)高0.2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完成2043.92亿元,增长17.9%,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1%。我市税收规模(76.81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8%,增速(22.4%)居全省第6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7.9%)高4.5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0.3%)居全省第13位,较全省平均比重(70.1%)高0.2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7.45亿元,为年预算的131.4%,增长123.3%,增收42.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74.19亿元,增长132.1%,增收42.23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1.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9%,超时间进度增10.9个百分点,增长14.7%,增支28.4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9.83亿元,增长6.3%,增支3.5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0%;其中市直完成47.93亿元,增长2.8%;示范区完成11.9亿元,增长22.9%。四城区完成30.5亿元,增长21.2%,增支5.3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8%。六县市完成131.15亿元,增长17.5%,增支19.5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2%。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508.33亿元,增长11.4%。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21.48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支出增速(14.7%)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1.4%)高3.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5.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9.7%,增长87.6%,增支25.7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51.72亿元,增长90.3%,增支24.54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收入指标持续提升。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29亿元,规模居全省第9位,较上月提高1个位次,完成年预算的75.3%,超时间进度0.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4%,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为近7年来同期最高增幅,居全省第10位,较全省平均增幅(13.2%)高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上月分别提高2个和1个位次,为近10年来同期最好位次。
分级看,收入进度上,市级完成年预算的75.1%,区级完成年预算的76.1%,县(市)级完成74.9%;收入增速上,市级同比增长33.6%(主要是今年市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幅较高),区级同比增长11.8%,县(市)级同比增长7.9%。收入质量上,由于实行新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市级税源下划,市级税收比重为44.2%,区级平均比重达到90.5%,县(市)级平均比重达到69.9%。
(二)税收当月高速增长,税收累计增速持续提高。9月当月,全市税收完成11.09亿元,同比增长55.0%,增速较8月份当月提升48.3个百分点,主要是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实现高速增长,四税合计完成8.5亿元,同比增长65.0%,增收3.35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当月增长46.8个百分点。1-9月份,税收完成76.81亿元,完成年预算的80.0%,超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2.4%,为近10年来同期最高增幅,增幅居全省第6位,较全省平均增幅(17.9%)高4.5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升6个位次,为近10年来同期最好位次。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3%,较上年同期、上月分别提高4.9个和1.5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3位,较全省平均税比(70.1%)高0.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升3个位次,为近10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分税种看,除今年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外,1-9月份12个税种中同比增长的有11个,其中,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5.3亿元,同比增长11.7%,增收2.64亿元,主要是批发零售业增收1.22亿元、制造业增收1.04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8.29亿元,同比增长15.9%,增收1.14亿元,主要是制造业增收0.81亿元;个人所得税完成2.81亿元,同比增长15.3%,增收0.37亿元,主要是蓝十字股权转让代扣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完成7923万元,增长98.8%,主要是新开征的水资源税净增收449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47亿元,同比增长19.8%,增收0.57亿元,主要是计算缴税基数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比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8.52亿元,同比增长16.3%,增收1.19亿元;受土地和房地产交易量上涨影响,土地增值税完成9.12亿元,同比增长106.3%,增收4.7亿元;契税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52.6%,增收1.58亿元。
与全省相比,12个税种中,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7个税种增幅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5个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
(三)二三产业快速增长,制造业、房地产业拉动作用明显。1-9月份,全市第二产业税收(地方级,下同)完成32.58亿元,同比增长16.3%,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2.3%,其中:工业税收完成29.03亿元,同比增长17.8%,增速较上月提高1.6个百分点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7.7%。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1.34亿元,同比下降37.3%;制造业实现税收24.07亿元,同比增长21.2%,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6.7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等生产业实现税收3.63亿元,同比增长36.5%,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5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完成3.54亿元,同比增长5.2%,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6%。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43.97亿元,同比增长25.8%,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7.1%,较上年同期(55.5%)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6.92亿元,同比增长27.1%,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3个百分点;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3.91亿元,同比增长63.4%,较上半年、上月分别提高19.6个和8.2个百分点,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8.6个百分点。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风神轮胎实现全口径税收(下同)3.03亿元,同比增长63.8%,增收1.18亿元;龙蟒佰利联实现税收2.06亿元,同比增长106.8%,增收1.06亿元;华润电力实现税收1.08亿元,同比增长17.9%,增收1652万元;广济药业实现税收1.05亿元,同比增长78.1%,增收4612万元;健康元生物完成1.02亿元,同比增长99.6%,增收5114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9419万元,同比增长8.6%,增收746万元;容生药业实现税收8142万元,同比增长125.0%,增收4523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7727万元,同比增长57.1%,增收2809万元;中旅银行实现税收3.67亿元,同比下降19.6%,减收8959万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1.74亿元,同比下降18.3%,减收3907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23亿元,同比下降47.3%,减收1.1亿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1.11亿元,同比下降20.0%,减收2781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7982万元,同比下降18.8%,减收1847万元。
(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1.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9%,超出时间进度10.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4.7%; 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79.08亿元,同比增长14.9%;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62.92亿元,同比增长12.5%,增支18.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5.66亿元,同比增长32.3%;教育支出完成34.11亿元,同比增长1.3%;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59亿元,同比增长11.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32.51亿元,同比增长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7.63亿元,同比增长1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09亿元,同比增长40.5%;农林水支出完成16.15亿元,同比增长25.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9.54亿元,同比增长171.1%。
三、财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前三季度,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作为、克难攻坚,强化收入形势预测,不断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但在全省竞相发展的背景下,受产业结构不优、部分重点企业税收减收、县域财政支撑力不强等因素影响,与先进地市相比,我市仍面临比较突出的问题和短板。
(一)税收结构不优。1-9月份,全市税收收入虽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但小税种拉动作用明显,主体税种支撑作用不强。主体税种占税收的比重为51.9%,是2015年12月以来的最低占比,较去年同期下降4.1个百分点,占比居全省第17位。与实体经济发展关联度最高的增值税(含营改增)完成25.3亿元,居全省第12位,增速11.7%,居全省第15位,反映出我市工业和三产的税收贡献率不高。小税种增速达到33.9%,高出主体税种增速20.5个百分点,占税收的比重达到48.1%,居全省第2位,高出全省平均占比8.3个百分点。分税种看,与土地和房产交易相关的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完成33.31亿元,增长67.5%,占税收的比重高达43.4%。小税种占比过高,特别是县区政府代缴耕地占用税、内部土地房产增值交易等一次性税收,不能很好地支撑财税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二)工业增值税增速趋缓。1-9月份,全市工业增值税(地方级,下同)实现13.78亿元,同比增长6.2%,增速较上半年、上月分别回落9.6个和1.1个百分点,增速呈趋缓态势。工业增值税增速趋缓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政策性影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7-9月份要退还部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1.88亿元。二是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下降幅度较大。其中,焦煤集团同比下降18.3%,减收3907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同比下降47.3%,减收1.1亿元;中原内配同比下降20.0%,减收2781万元;多氟多实现同比下降18.8%,减收1847万元。
(三)县域财政支撑力不强。1-9月份,在全省157个县级收入排序中,我市6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增速居全省100位之后。其中,解放区分别位居第128和第129位,修武县分别位居第142位和第139位;沁阳市分别位居第135位和第128位;博爱县分别位居第125位和第133位;孟州市分别位居第129位和第125位;武陟县分别位居第114位和第116位。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税收比重不足67%,分别位居全省第117位、第118位、第109位。
四、工作建议
四季度,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为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奠定基础,以财政工作高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财政的贡献。
紧盯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利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治理,着力构建加强税收管控的长效机制,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二是切实加强财源建设。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支持高税负、高成长、高技术行业发展,努力实现财税增长、企业增效、居民增收,促进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同时,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税收监测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确保发展势头较好的税源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继续实施分包县(市)区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掌握收入进度,着力构建税收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完成收入目标。
统筹协调,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一是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及时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预算,统筹用于重点建设领域。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建立月通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分配、执行进度台账,每月统计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年终排位靠后的部门,相应扣减下年度部门专款预算额度。建立预算执行年度综合评价机制。实行“谁花钱谁负责进度,谁花钱谁负责绩效”的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每年对市直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结转结余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相应调减次年项目预算安排规模。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促使各级各部门及时将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避免扶贫、民生等资金沉淀。
(三)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一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和工业强基工程。利用好国家2018年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二是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采用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商务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是确保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政策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参照省厅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更为严格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积极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弥补预算资金缺口,解决财政存量资金较多与重大项目资金不足、民生保障资金紧张的矛盾。按照拟定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全市预决算公开,加强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导。就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行培训和督导,对市直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规范指标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指标要素准确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预算单位和基层调查了解现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