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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焦作市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十六

 

 

关于焦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927日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如臣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焦作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财政收支呈现提速增效,保障有力的良好态势,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年初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合计131.7亿元,实际完成133.8亿元,为年预算的101.6%,同比增长10.1%;税收完成86.2亿元,为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2.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64.4%;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197.7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242.3亿元,实际完成23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长9.8%。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2.8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43.7亿元(含示范区11亿元),实际完成45.3亿元(含示范区11亿元),为年预算的103.8%,同比增长11.1%;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7亿元(含示范区11.4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下级支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74.2亿元(含示范区12.1亿元),实际完成72.8亿元(含示范区12.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2%,同比增长10.2%。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1.3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级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市本级收支外,还包括全市上级补助、县(市)区上解、补助县(市)区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即市级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66.3亿元,执行中因省政府转贷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198.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年初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30.8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34.6亿元,实际完成5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55.2%,同比增长158.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4.1亿元,执行中调整为62.7亿元,实际完成5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7%,同比增长102.4%。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7.1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8.8亿元(含示范区0.2亿元),实际完成33.9亿元(含示范区0.7亿元),为年预算的180.2%,同比增长20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1.5亿元(含示范区0.2亿元),执行中因支出项目增加调整为33.2亿元(含示范区0.5亿元),实际完成28.8亿元(含示范区0.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9%,同比增长117.6%。按照体制算账,年终结余4.4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级报市人大审批的收支口径除上述市本级收支外,加上全市上级补助、上年超收、补助县(市)区等项目,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预算总计均为22亿元。执行中因省政府转贷债券、上级补助增加等,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实际完成均为48.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585万元,实际完成1585万元,为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91.4%;支出预算为1585万元,实际完成6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0.3%,同比增长17.7%。预算收入中有946万元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实现的,未能确定具体支出项目,形成当年结余。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年初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合计75.9亿元,实际完成108亿元,为年预算的142.3%,同比增长34%批准的支出预算合计75.2亿元,实际完成103.7亿元,为年预算的137.9%,同比增长35%。当年收支结余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2.1亿元。收支增幅较大主要是2017年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收等政策调整所致

2市级收支情况。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9亿元(含示范区0.4亿元),实际完成100.7亿元(含示范区0.4亿元),为年预算的146.6%同比增长65.6%。支出预算为70.3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实际完成98.9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为年预算的140.7%同比增长64.8%。当年收支结余1.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2亿元。

上述财政收支情况,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上下级财政结算后,已于今年829日将决算结果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予以报告。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7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7.2亿元,专项债务55.5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8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3.9亿元,专项债务32.4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3亿元,专项债务23.1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市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4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6亿元,专项债务53.8亿元。市本级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72.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6亿元,专项债务32.4亿元;县(市)区系统内政府债务余额7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亿元,专项债务21.4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超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1.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重大工顺利推进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成立2.5亿元规模的焦作方舟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河南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在地市级设立的4个子基金之一。市联动发展,成立注册资金1亿元的中原中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促进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引资引智的重要平台。

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统筹资金9.2亿元,建立健全预算评审和政府采购绿色服务通道,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大力支持南水北调绿化带征迁、大沙河水系工程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筹措资金1.1亿元,服务四城联创工作顺利开展。拨付资金6560万元,改善基础设施,美化城市环境,为一赛一节成功举办增光添彩筹措落实资金7.4亿元,服务“结千村、访万户、解民忧、帮民富”活动,不断改善乡村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卫生等基础条件。投入2亿元,专项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发挥PPP模式支撑作用。规范推广应用PPP模式,全市共纳入财政部管理库项目28个,估算总投资322.7亿元,纳入财政部储备清单重点培育项目20个,估算总投资205.5亿元。已落地PPP项目22个,总投资额278.9亿元,项目落地率达到78.6%,其中市本级8个,总投资153.9亿元。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017全市民生领域支出184.2亿元,增长1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积极筹措扶贫资金1.1亿元,严格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要求,简化拨付程序,强化资金监管,落实绩效考评机制,为打赢贫攻坚战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投入社会保障与就业资金35.1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年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均得到提高。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投入教育支出41.4亿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筹措保障房资金5.5亿元,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72亿元贷款额度,有力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

3.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科学制订债务风险化解方案,明确债务管控的具体量化目标,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在政策范围内统筹政府债务余额管理采取有力举措和有效途径,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

多措并举化解政府债务。争取上级政府债券资金15.8亿元,推进存量债务置换,缓解地方偿债压力。加强协调对接,加快市区土地出让节奏,实现土地出让收入33亿元妥善化解政府存量债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

4.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推进财政体制调整。按照属地征管、核定基数、增量分成、规范执行的原则,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调整顺利推进并于201811日正式施行,调动了市县两级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全面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深入开展综合治税。依托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强化税收管理,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加强对查补税款情况的跟踪问效和考评。全年查补税款10亿元,拉动税收增长7个百分点。

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市直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等情况,全市预决算公开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库,组织完成了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等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合全市中心工作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在扶贫资金、预决算公开、小金库治理和三公经费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提高监督检查法治化水平。

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减税降费对财税收入影响较大,收支矛盾还十分突出,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市)区政府债务率处于风险提示区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5%以上。这一增幅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实事求是安排收入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规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

2018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提高、四保障的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突出聚力增效,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民生托底;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从严管控政府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1.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隐性债务摸底调查,一债一策制定化解方案。在债务限额和可支配财力范围内重新排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收益平衡类专项债券品种试点,为重点项目建设需求提供资金保障。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期达到58亿元以上,提高政府综合偿债能力。

支持打好精准贫攻坚战。筹措专项扶贫资金1.7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0.6亿元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扶贫专项资金足额稳定投入机制,健全完善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付进度长效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措环保资金1.7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1.1亿元,于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争取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5亿元的专项补助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建设,探索有利于修复环境的体制机制。

2.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支持实施工业十大项目。利用好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支持发展十大产业集群,推动构建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先进制造业体系。

支持十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生态治理、火车站南广场、城区棚改等项目,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财政资金2.5亿元,四城联创“百城建设提质”为载体,支持实施中心城区改造建设提升工程,增强城市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安排专门资金,保障郑焦融合各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等工作顺利开展。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3.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财政奖补。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一揽子创业支持政策,进一步营造支持大众创业良好氛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社保制度体系建设。将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2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42元提高到154元。

促进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困难群众特殊家庭全覆盖。

助力现代公共文化事业。创新财政扶持模式,积极推动文化领域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升级。

加快保障房建设。筹措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10亿元,加快推动保障房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的制度办法,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措施,保障资金安全。

(二)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代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2亿元,增长8.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亿元,调入资金9.4亿元,上年结转3.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242.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亿元,增长13.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7.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42.6亿元。

2级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收入安排。20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亿元,比2017年增加1.9亿元(按新财政体制调整后口径测算),增长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8.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上年结转1.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53.5亿元。

支出安排。2018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4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6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5亿元,对县(市)区结算补助支出2.8亿元,上年结转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153.5亿元。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亿元,增加1.3亿元,增长24.8%

公共安全支出8.1亿元,增加1.4亿元,增长20.8%

教育支出10.6亿元,增加2.9亿元,增长38.7%

科技支出1.1亿元,增加920万元,增长9.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亿元,增加413万元,增长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亿元,增加5012万元,增长7.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亿元,增加2879万元,增长5.4%

农林水支出3.2亿元,增加5713万元,增长21.5%

住房保障支出2.2亿元,增加9325万元,增长71.7%

3)市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转贷市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券11.4亿元,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其中,转贷县(市)7.1亿元,由县(市)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安排使用4.3亿元,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0.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0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代编全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4亿元,增长51.6%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转8.1亿元,收入总计89.5亿元;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9.2%,加上调出资金、上解支出等11.3亿元,支出总计89.5亿元。

2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1.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5.9亿元,上年结转4.3亿元,上级补助1.1亿元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61.3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8.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及上年结转支出4.9亿元,补助县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7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5.7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亿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0.9亿元;

污水处理费0.5亿元。

3)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转贷市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4亿元,按规定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其中,转贷县(市)3.9亿元,由县(市)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本级安排使用0.5亿元,主要是新河商务区土地储备项目,支出科目为城乡社区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及上年结转0.9亿元,收入总计1.3亿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国企改革成本性支出0.9亿元,资本金注入0.2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脱困等支出0.2亿元等。需要说明的是,县(市)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代编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9.5亿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9.8亿元;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7.1亿元,预计当年结余2.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4.5亿元。

2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6%。支出预算101.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2.8%,收支结余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4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2亿元,支出47.3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亿元,支出19亿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1亿元,支出12.7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支出18.9亿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7亿元,支出0.8亿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9亿元,支出1.7亿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支出0.8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编制,报同级人大批准,全市收入数和支出安排数为市级财政代编。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焦作市全市和市级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市与县(市)区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强化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预决算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全面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工作。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

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债务风险预警、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政府举债规范化水平。研究政府债务考核、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办法。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以及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重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落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监督检查扶贫、住房保障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支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工作。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云计算技术,加快推进智慧财税云平台建设,继续开展政府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精准治理能力

各位代表,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意见和建议,锐意进取,奋力争先,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城市,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的焦作篇章,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