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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焦作市市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及说明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部门预算改革的通知》(豫政办〔2011〕105号)要求,从2012年起各级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支出。

  经汇总市直部门预算,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63元,比上年减少1742万元,下降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1万元,下降0.7%;公务接待费1110万元,下降20.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0万元,下降10.5%;公务用车购置费552万元,下降64.8%。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下降费主要原因是市直各部门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相关费用。

2018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用

241

公务接待费

1,1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31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760

      公务用车购置费

552

 

 

   

5,663

备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