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18年中央、省和市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700.5万元,其中中央、省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620.5万元,专项用于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市级补助资金80万元,专项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根据《焦作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