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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争取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49万元

  近期,我市积极争取上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49万元。其中,一般项目补助资金1338万元,绩效奖励资金811万元,进一步加快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水平。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自2015年起设立,主要用于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设备购置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资金分为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常住人口、国土面积、乡镇个数、行政村个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个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面积等因素进行分配;奖励资金主要依据各地工作努力程度进行分配。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下发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一方面下大力气狠抓收入,另一方面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困难局面,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全市文体传媒支出3.4亿元,其中文化支出1.04亿元。市直文化支出3800余万元,较上年增长26.2%。全市和市直文化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0.45%和0.63%,高于全省平均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百姓文化超市”惠民工程,在全市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异彩纷呈的文化惠民大网,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百姓文化超市”荣获全国 20个优秀群众文化品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