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1—8月,全市财政收支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要指标优于上年同期水平,财政运行态势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8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46.1亿元,增长15.4%。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9.1亿元,增长14.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6%;上划省级收入1.49亿元,增长150.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全口径税收完成114.81亿元,增长16.7%。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52亿元,为年预算的65.8%,增长14.7%,增收12.2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9.96亿元,为年预算的67.7%,增长55.3%,增收7.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9%;其中市直完成12.6亿元,增长120.4%;示范区完成7.32亿元,增长2.8%。四城区完成25.72亿元,为年预算的66.0%,增长8.4%,增收1.9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9%。六县市完成49.85亿元,为年预算的65.0%,增长6.8%,增收3.1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65.72亿元,为年预算的68.5%,超时间进度1.8个百分点,增长18.2%,增收10.14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49亿元,增长14.1%,占税收的54.0%;小税种完成30.23亿元,增长23.5%,占税收的46.0%。非税收入完成29.8亿元,增长7.7%,增收2.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1.2%。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69.38亿元,增长15.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95.52亿元)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7%,增速(14.7%)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5.2%)低0.5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完成1827.15亿元,增长19.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1%。我市税收规模(65.72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6%,增速(18.2%)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9.1%)低0.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68.8%)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平均比重(71.1%)低2.3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21亿元,为年预算的114.0%,增长209.5%,增收45.4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64.06亿元,增长212.9%,增收43.59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3%,超时间进度增10.6个百分点,增长13.2%,增支22.46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9.53亿元,增长1.7%,增支0.8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7%;其中市直完成40.12亿元,下降0.5%;示范区完成9.41亿元,增长12.2%。四城区完成24.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0.7%,超时间进度14个百分点,增长14.4%,增支3.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8%。六县市完成11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5.1%,超时间进度18.4个百分点,增长18.6%,增支18.5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5%。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397.25亿元,增长15.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192.42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3.0%;支出增速(13.2%)居全省第11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5.5%)低2.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9%,增长73.3%,增支18.8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40.85亿元,增长70.2%,增支16.85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小幅回升,但收入压力依然较大。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52亿元,全省排名第10位,较上月提高一个位次,完成年预算的65.8%,比上年同期进度提高0.5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4.7%,增速居全省第11位,较上月提高2个位次,增速比上年同期、上月分别提高3个和0.6个百分点,自去年5月份以来连续16个月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前8个月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上年同期基数较低。从去年9月份开始,每月入库额均达到11亿元以上,9月和12月分别达到13.1亿元和12.5亿元,是今年基数的最高月份。随着基数的逐月提高,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税收增收拉动作用明显,但税比略有下降。1-8月份,全市税收增长18.2%,高出非税收入增速10.5个百分点,增收10.1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2个百分点。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49亿元,同比增长14.1%,增收4.38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小税种完成30.23亿元,同比增长23.5%,增收5.75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8%,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但较上月占比下降2.1个百分点,自今年3月份以来首次低于70%。
分税种看,除今年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外,1-8月份12个税种中同比增长的有11个,主要是: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1.88亿元,同比增长10.8%,增收2.12亿元,主要是批发零售业增收0.9亿元、制造业增收0.79亿元;企业所得税完成8.03亿元,同比增长18.4%,增收1.25亿元,主要是制造业增收1.36亿元;资源税完成7510万元,增长116.2%,主要是新开征的水资源税净增收449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08亿元,增长21.0%,增收0.53亿元,主要是计算缴税基数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比提高;受土地和房地产交易量上涨影响,土地增值税完成6.78亿元,同比增长81.4%,增收3.04亿元;契税完成3.78亿元,同比增长52.8%,增收1.3亿元。耕地占用税受去年同期基数较大影响,同比下降1.2%,减收849万元。
分税种与全省相比,12个税种中,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等7个税种增幅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5个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
(三)工业税收增速略有回落,第三产业税收继续保持较快增长。1-8月份,全市工业税收完成25.18亿元,同比增长16.2%,增速较上月回落3.7个百分点,但比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0%。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1.26亿元,同比下降35.3%;制造业实现税收21.11亿元,同比增长20.8%,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6.5个百分点;电力生产业实现税收2.81亿元,同比增长24.7%,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0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完成3.31亿元,同比增长7.1%,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6%。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7.34亿元,同比增长21.2%,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6.7%,较上年同期(55.4%)提高1.3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一是金融业税收持续稳定增长。1-7月份,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840.5亿元,同比增长3.2%,贷款余额1273.0亿元,同比增长6.3%,经营形势较为稳定。受此影响,1-8月份,全市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5.97亿元,同比增长14.0%,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3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业税收增长明显。1-7月份,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65.03亿元,同比增长1.4%,销售面积99.3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1%。受房地产业投资增长、销售和交易活跃影响,1-8月份全市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1亿元,同比增长55.2%,较上半年、上月分别提高11.4个和0.7个百分点,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7.0个百分点。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风神轮胎实现全口径税收(下同)2.17亿元,同比增长44.5%,增收6681万元;龙蟒佰利联实现税收1.79亿元,同比增长120.5%,增收9790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1.13亿元,同比增长8.5%,增收890万元;华润电力实现税收1.04亿元,同比增长60.2%,增收3916万元;广济药业实现税收9470万元,同比增长85.5%,增收4364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8814万元,同比增长182.5%,增收5694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8483万元,同比增长27.8%,增收1847万元;中旅银行实现税收3.57亿元,同比下降20.6%,减收9271万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1.54亿元,同比下降21.3%,减收4157万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09亿元,同比下降48.3%,减收1.02亿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8364万元,同比下降28.8%,减收3376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6586万元,同比下降27.1%,减收2451万元。
(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8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3%,超出时间进度10.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3.2%; 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48.43亿元,同比增长16.7%,;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32.5亿元,同比增长10.1%,增支1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9%。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1.97亿元,同比增长10.9%;教育支出完成28.13亿元,同比增长6.0%;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52亿元,同比增长28.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27.28亿元,同比增长14.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3.9亿元,同比增长7.6%;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33亿元,同比增长4.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9.9亿元,同比增长31.1%;农林水支出完成15.11亿元,同比增长18.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6.0亿元,同比增长66.4%。
三、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三季度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为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奠定基础,以财政工作高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
(一)提高政治站位,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分类甄别、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大力管控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2018年度市本级专项债务率低于2017年度水平,沁阳、博爱确保退出风险提示地区,中站力争退出风险提示地区。二是认真落实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十项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为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保驾护航。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支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项目。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时间任务同步。一是强化收支目标管理,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目标及时落实到征管部门和责任人,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督导的工作方法,及时解决财税运行中的问题,确保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计划的75%以上,全市税收比重不低于70%。市财政部门将按照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的要求,严格兑现各项奖惩措施。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定期召开财税部门收入调度会,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三要切实抓牢重点税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各类涉税信息的提报、梳理、利用、反馈与成效统计,抓大不放小,真正实现综合治税无缝隙管理。
(三)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一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和工业强基工程。利用好国家2018年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二是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采用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商务区、火车站南广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是确保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政策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参照省厅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更为严格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下半年完成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亿元以上,统筹用于弥补预算资金缺口,解决财政存量资金较多与重大项目资金不足、民生保障资金紧张的矛盾。按照拟定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全市预决算公开,加强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导。就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行培训和督导,对市直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规范指标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指标要素准确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预算单位和基层调查了解现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