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

扶贫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市领导批示及《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拨付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的请示》(焦扶贫办〔201824号)精神,现下达2018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0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扶贫发展,该资金依据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进行分配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要按照《焦作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财农〔20184号)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加强资金项目对接,做好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要积极做好项目与资金对接工作,并按照《焦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焦扶贫办〔201737号)、《焦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焦扶贫办〔201823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将资金和项目进行公告告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按照省有关要求,对全市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按照每村25万元标准分配专项资金,县区要在加大对深度贫困村支持力度的前提下,结合深度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脱贫攻坚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协调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我们将会同审计等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扣减下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焦作市2018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627

 

焦作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627日印发

附件

焦作市2018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意见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支持深度贫困村资金

切块资金

合  计

小  计

1025

675

1700

沁阳市

225

113

338

孟州市

175

86

261

博爱县

150

123

273

武陟县

50

154

204

修武县

300

96

396

中站区

75

43

118

马村区

25

60

85

温  县(实拨)

25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