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林业局
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
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7〕191号)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预算指标55万元(不含温县,详见附表)。
一、此项资金为中央资金,收入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请各单位将提前下达的预算指标按要求编入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相关规定拨付使用。
二、该项资金用于国有贫困林场脱贫攻坚,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分配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林业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