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财政局、民族宗教局(民委):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2017〕195号)精神及市民委按照因素法提供的分配意见,现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3万元(详见附件)。并要求如下:
省级资金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请你们按要求编入2018年本级财政预算,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规定拨付使用。
请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扶贫项目,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资金 |
沁阳 |
104 |
孟州 |
24 |
博爱 |
75 |
合计 |
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