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符合条件者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5元提高到113元。这是我市自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以来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是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提高比例达19%。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市近45万名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的人员,预计我市年满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月平均养老金收入将突破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