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收支管理,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体平稳。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7月份,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31.3亿元,增长16.1%。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5.28亿元,增长19.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4.5%;上划省级收入1.25亿元,增长51.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1.0%。全口径税收完成105.54亿元,增长19.3%。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77亿元,为年预算的58.4%,增长14.1%,增收10.4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16.11亿元,增长44.3%,增收4.9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9.0%;其中市直完成9.38亿元,增长93.2%;示范区完成6.73亿元,增长6.7%。四城区完成23.47亿元,为年预算的60.2%,超时间进度1.9个百分点,增长10.2%,增收2.1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7%。六县市完成45.19亿元,为年预算的58.9%,超时间进度0.6个百分点,增长8.0%,增收3.3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3%。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完成60.13亿元,为年预算的62.6%,超时间进度4.3个百分点,增长19.4%,增收9.79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3.02亿元,增长17.2%,占税收的54.9%;小税种完成27.1亿元,增长22.3%,占税收的45.1%。非税收入完成24.65亿元,增长2.8%,增收0.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1%。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33.61亿元,增长15.3%。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84.77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收入的3.6%,增速(14.1%)居全省第13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5.3%)低1.2个百分点。全省税收完成1669.21亿元,增长19.2%,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1.5%。我市税收规模(60.13亿元)居全省第11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6%,增速(19.4%)居全省第10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9.2%)高0.2个百分点,税收比重(70.9%)居全省第12位,较全省平均比重(71.5%)低0.6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4.55亿元,为年预算的75.6%,增长180.2%,增收28.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41.58亿元,增长180.5%,增收26.76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6.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9.9%,超时间进度增11.6个百分点,增长16.3%,增支23.3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25亿元,增长16.1%,增支5.7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7%;其中市直完成32.9亿元,增长15.4%;示范区完成8.35亿元,增长18.9%。四城区完成21.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1.8%,超时间进度13.5个百分点,增长14.8%,增支2.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1%。六县市完成103.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5.8%,超时间进度17.5个百分点,增长16.6%,增支14.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2%。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868.75亿元,增长15.7%。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166.68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16.3%)居全省第8位,较全省平均增速(15.7%)高0.6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3.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0.1%,增长118.3%,增支18.4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30.67亿元,增长116.3%,增支16.4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实现时间任务同步。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多项措施,依法组织收入,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财政收支持续呈现良好发展态势。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4.8亿元,完成年预算的58.4%,实现时间任务同步;同比增长14.1%,增速较去年同期(11.7%)提高2.4个百分点,自去年5月份以来已经连续15个月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分月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分别达到22.3%、25.5%、24.1%、21.2%、17.1%、14.7%,14.1%,受国家减税降费效应显现和上年基数逐步提高影响,增速呈逐月回落态势,预计收入增速将回落至10%左右。
分级看,县区级收入总体平稳,但区域间不均衡。从进度看,中站区进度最快65.7%,居全省第63位,修武县进度最慢56.9%,居全省第144位。从增速看,中站区增速最高25.1%,居全省第24位,解放区增幅最低2.5%,居全省第149位。从质量看,中站区税比最高95.8%,居全省第3位,沁阳市税比最低65.5%,居全省第121位。
(二)税收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1-7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60.13亿元,同比增长19.4%,增幅居全省第10位,增收9.79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2个百分点;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9%,比去年同期提高5.5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
分税种看,除今年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外,1-7月份12个税种中同比增长的有11个,主要是:增值税(含改征增值税)完成20.07亿元,同比增长13.7%,增收2.43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3个百分点;受土地和房地产交易量上涨影响,土地增值税完成6.01亿元,同比增长98.2%,增收2.98亿元;契税完成3.0亿元,同比增长46.2%,增收0.95亿元,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合计增收3.93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7.81亿元,同比增长21.8%,增收1.4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完成2.38亿元,同比增长27.8%,增收0.52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7个百分点。其他同比增长的税种还有:资源税完成0.71亿元,同比增长122.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77亿元,同比增长22.8%;房产税完成2.25亿元,同比增长12.8%;印花税完成0.85亿元,同比增长11.9%;车船税完成1.23亿元,同比增长36.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6.69亿元,同比增长1.3%;耕地占用税受去年同期基数较大影响,同比下降6.2%,减收0.4亿元。
分税种与全省相比,12个税种中,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8个税种增幅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4个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
(三)工业税收继续平稳增长,建筑业税收增长缓慢。1-7月份,全市第二产业(地方级下同)完成26.82亿元,同比增长18.3%,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4.3%。其中工业税收完成23.75亿元,同比增长19.9%,增速较去年同期(17.4%)提高2.5个百分点,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2%;建筑业税收完成3.07亿元,同比增长6.9%,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1%,较去年同期占比(5.7%)下降0.6个百分点。
从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来看,制造业完成税收19.86亿元,同比增长23.9%,拉动全市税收增长7.6个百分点,是税收实现快速增长的主动力。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税收增长42.1%,拉动全市税收增长2.2个百分点,昊华宇航实现税收1.04亿元(企业税收为全口径税收,下同),同比增长22.9%;龙蟒佰利联实现税收1.63亿元,同比增长147.2%;多氟多实现税收6396万元,同比下降28.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税收增长45.9%,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1个百分点,风神轮胎实现税收2.13亿元,同比增长43.9%。医药制造业税收增长44.3%,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0个百分点。造纸和纸制品业税收增长54.9%,拉动全市税收增长0.8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税收增长24.3%,拉动全市税收增长0.8个百分点,焦作供电公司实现税收7688万元,同比增长58.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税收下降16.5%,中州铝业实现税收1.03亿元,同比下降33.4%;万方铝业实现税收5339万元,同比增长83.1%。
(四)三产税收快速增长,房地产业贡献度最高。三产税收完成33.71亿元,同比增长21.3%,较上月增幅(19.7%)提高1.6个百分点,占全市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5.6%,较去年同期(55.0%)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实现税收9.33亿元,同比增长54.5%,增收3.3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6.5个百分点,是仅次于制造业的税收贡献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实现税收4.85亿元,同比增长35.0%,增收1.26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2.5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税收5.7亿元,同比增长12.0%,增收0.61亿元,拉动全市税收增长1.2个百分点,主要是保险业和其他金融业增收所致。
(五)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支出。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6.68亿元,同比增长16.3%,增支23.33亿元。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33.7亿元,同比增长19.9%,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15.6%)高4.3个百分点。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16.5亿元,增长12.0%,增支12.4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9%。其中教育支出完成25.77亿元,同比增长12.6%;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38.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23.36亿元,同比增长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0.49亿元,同比下降3.4%;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16亿元,同比增长17.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9.3亿元,同比增长48.9%;农林水支出完成11.52亿元,同比增长5.0%;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89亿元,同比下降8.7%;住房保障支出完成5.23亿元,同比增长59.1%。
三、工作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宏观环境依然错综复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狠抓三季度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为完成全年收支目标奠定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相关要求,分类甄别、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大力管控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2018年度市本级专项债务率低于2017年度水平,沁阳、博爱确保退出风险提示地区,中站力争退出风险提示地区。二是认真落实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十项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为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保驾护航。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支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项目,积极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
(二)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进一步加大收入组织力度,确保完成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年收入目标。一是按月测算收入目标,及时分解落实到税务部门和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定期召开财税部门收入调度会,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按照财政收入考核办法的要求,严格兑现各项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要切实抓牢重点税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各类涉税信息的提报、梳理、利用、反馈与成效统计,抓大不放小,真正实现综合治税无缝隙管理。
(三)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一是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和工业强基工程。利用好国家2018年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二是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采用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商务区、火车站南广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是确保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政策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参照省厅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采取更为严格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措施,下半年完成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亿元以上,统筹用于弥补预算资金缺口,解决财政存量资金较多与重大项目资金不足、民生保障资金紧张的矛盾。按照拟定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全市预决算公开,加强对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的督导。就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进行培训和督导,对市直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编制业务培训,规范指标管理系统操作,提高指标要素准确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入预算单位和基层调查了解现实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