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公园河道景观湖维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人民公园河道景观湖维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河底清淤,人工湖湖底做防渗处理,下部铺设丙纶布防水,上部做C20商品混凝土防水保护层,河道蓄水,砖砌挡水槽等。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人民公园提供的施工方案、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8〕18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8〕22号文,增值税率调为10%。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人民公园原报预算金额为405,342.92元,经审查,该工程审定金额为345,643.17元,审减金额59,699.75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定额子目的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