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及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与中原路口至中马水厂段)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苏蔺水厂工程(一期)配套管网工程(建设与中原路口至中马水厂段)管网路径为:由建设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规划的DN1200给水管道开口,沿中原路DN800(向北)至现状光明路,沿现状光明路DN600(向东)至中兴路,沿中兴路DN600(向北)至中马加压站,管网全长4095米。
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发改委批复,文件号为焦发改模拟〔2017〕7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55664.7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机械类、管理类指数调整执行豫建标定〔2017〕31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8年第1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9,536,840.82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8,571,572.34元,审减金额965,268.48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本工程包含670,000.00元的暂列金额,请你单位在招标时明示。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