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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两口一路绿化项目(五、六标段)庭院工程合同外项目预算审查的批复

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核定两口一路绿化项目(五、六标段)庭院工程合同外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在人民路(普济路-大沙河)段,主要工作内容有增加拆迁遗留垃圾的清运、红色沥青路面、外购土方回填等。

资金来源:《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人民路(普济路-大沙河)绿化带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焦发改行二2017428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27642.92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依据《河南省园林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河南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两口一路绿化提升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171号文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等执行豫建标定〔201731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6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图纸内容及预算书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依据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31,444,229.20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23,069,872.63元,审减金额8,374,356.57元。其中五标段(人民路(普济路-新月铁路))为10,684,828.50元;六标段(人民路(新月铁路-大沙河))为12,385,044.13元。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52号文、《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审增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定额子目调整;

3、材料价格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

1.本项目五标段(人民路(普济路-新月铁路))灌溉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价为450,000.00元、六标段(人民路(新月铁路-大沙河))灌溉系统专业工程暂估价为550,000.00,请你单位在招投标中明示;

2.因本工程设计图纸部分内容不详细,本控制价工程量暂以报送工程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