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财政局:
为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推进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规〔2018〕119号)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纲要的通知》(豫政〔2016〕12号);
(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17〕22号);
(四)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14号);
(五)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酒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19号);
(六)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
(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8〕23号);
(八)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18〕16号);
(九)《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转型发展攻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型办〔2018〕3号);
(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豫工信规〔2018〕94号)。
二、支持重点
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壮大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提升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产业,培育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提升终端高端供给水平。
(一)技术改造。支持企业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不断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白酒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白酒业配料、蒸煮、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等生产、储存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白酒业开展人工窖泥培养窖池养护技术和酿造机械化机理研究。
(二)智能化改造。着力发展应用智能装备和产品,实施“机器换人”,大力培育新型制造模式,积极打造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新型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围绕大气、水、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基础工艺、燃煤设施、特别(超低)排放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等,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四)工业强基。支持企业围绕攻克一批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提升产业技术基础水平,不断加大设备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三、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生产、设计、研发、检测、监测等设备购置(租赁)以及软件采购、研发、技术等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项目补助资金最低不低于20万,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其中白酒业完成投资计算区间按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四、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焦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二)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三)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四)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1个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
五、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企业自行编制《2019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为N册三部分,纸张尺寸为A4或16开,每部分用彩页隔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简洁明了,复印件要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封面内容(见附件1)
(二)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情况
1.2019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申请表(见附件2);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第二部分 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有关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或环保证明材料等;
3.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白酒业需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机器换人”示范工程项目需提供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示范项目公布文件复印件)。
(四)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及项目投入情况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2.2018年1-6月份的会计报表;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规定计算区间内项目购置(租赁)设备、软件采购、研发、技术等的合同、发票、清单、付款凭证等,项目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在规定计算区间内实际完成投资发票列出清单(附件4),清单中对应的每张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信息便于查验。
(五)相关证明材料
县市区财政、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税务部门处理处罚证明;企业信用报告。
六、工作程序
(一)组织项目申报
1.企业自愿申报。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指南,向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部门逐级审核。按照逐级审核、分级负责原则,县(市)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负责审核把关,并出具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3.部门联合上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本地确定支持的项目按重要性分类进行排序汇总(附件5),联合行文将2019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汇总表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各3份);并将光盘(2套)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规划科,电子版(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项目评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按照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合规性、项目实施可行性、设备先进性、财务管理的正规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其中:技术专家负责对项目工艺水平、设备先进性及相关手续进行审查;财务专家负责对财务审计报告、发票、记帐凭证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补助区间实际发生设备投资核算补助金额)。拟支持项目在两部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七、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共同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上报市级主管部门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级工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及时通报获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规划科
王世兴 电话:3569411 邮箱:jzgxjcyk@126.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周存全 电话:3121115 邮箱:jzczjqyk@163.com。
附件: 1.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类)申请报告封面.doc
3.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类)申请说明(参考提纲).doc
4.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发票清单.xls
5.2019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