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下达4876万元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央补助4342万元、省级补助534万元),支持我市幼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由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和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两部分组成。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在乡村和城乡接合部新建幼儿园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对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幼儿资助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健全幼儿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保证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并在资助标准上予以倾斜,努力实现精准资助。
此次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下达拨付,将惠及10个县(市)区幼儿学校和市直两所幼儿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