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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确定全年十大重点工作 集中全市财政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基础上,市财政局近日确定了贯穿全年的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集中全市财政系统力量扎实推进,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助推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确保完成2018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确保实现全年收入目标,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5%以上,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各城区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力争达到85%以上,各县(市)力争达到65%以上。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自查整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购买服务行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不出现新的预警地区;确保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达到35亿元以上。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扶贫专项资金足额稳定投入机制,确保市、县两级投入均达到上级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扶贫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本级安排环保资金9458万元,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发挥促进环境改善的积极效益;积极赴财政部、省财政厅汇报沟通,做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强力实施工业十大项目。利用好国家2018年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范围的机遇,综合采用贴息、奖补、专项资金、先进制造业基金等手段,服务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支持中州铝业转型示范园建设,完成8万吨/年高白氢氧化铝项目建设,积极推进6.6万吨/年易溶氢氧化铝项目达产。

    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工作。采取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南水北调城区段绿化带、黑臭水体治理、大沙河、新河商务区、火车站南广场、城区棚改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组织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配合实施机构参与社会资本方合同谈判,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紧盯创建目标,切实做好“四城联创”相关工作,为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提供有力财政支撑。

    加大财政资金筹措力度,全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财政奖补,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城市低保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50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262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3480元,人均月补差不低于154元。推动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市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困难群众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要达到全覆盖。

    积极应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新的财政体制高效运行。加强与国地税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研究和应对工作。高度关注新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全面实行属地征收,调动县(市)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县(市)区收入质量与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申报财政项目等挂钩,对收入进度快、质量高的予以奖补和资金倾斜,对收入进度慢、质量下降的相应扣减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

    加快智慧财税平台建设与应用,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强化信息控税系统的应用,完善财政与国地税协调机制,做好涉税疑点信息核查,推动涉税信息共享交换和部门应用,推进涉税信息的综合分析利用。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持续拓展综合治税的深度和精度,切实提高涉税信息使用效益。积极探索综合治税方式、方法,有重点、分批次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推动征管机制不断完善,年终时该项工作整体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继续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预决算批复后规定时间内,按照预决算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全面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工作,绝不允许出现漏公开、少公开、不按时公开等现象。继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年盘活资金3亿元。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系统建设,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的效果效益,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抓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上台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工作。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市相关办法,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树立财政部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忠诚廉洁、依法理财、创新争优、敬业担当”的焦作财政工作理念,按照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的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倡树担当尽责之风,保持强烈的上进心、使命感,对待工作求进取,谋划工作勤思索,推动工作创新争优,力争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当标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扣当前财政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财政重点工作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参考。掀起文明创建之风,围绕“四城联创”的责任分工和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做好责任路段执勤、社区志愿服务、无主楼院帮扶、“三包三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财政添光彩”主题活动,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进一步营造文明祥和的浓厚氛围。

    十大重点工作

    确保实现全年收入目标,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和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支持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支持大企业集团培育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强力实施工业十大项目。全力服务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扎实推进“四城联创”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筹措力度,全力保障改善民生。积极应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确保新的财政体制高效运行。加快智慧财税平台建设与应用,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