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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简 要 分 析

 

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5.5%,较1月份提高3.2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5位,较1月份上升2个位次。全市财政收入持续保持快速增长良好势头,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2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35.25亿元,增长23.5%。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14.06亿元,增长19.9%,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9.9%;上划省级收入0.33亿元,增长55.4%,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9%。全口径税收完成28.29亿元,增长18.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6亿元,增长25.5%,增收4.2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4.49亿元,增长32.9%[1],增收1.1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1.5%;其中市直完成2.66亿元增长36.5%;示范区完成1.84亿元,增长28.1%。四城区完成5.75亿元,增长30.8%,增收1.3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6%。六县市完成10.61亿元,增长20.0%,增收1.7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9%。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4.16亿元,增长17.7%,增收2.13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9%,其中主体税种完成8.96亿元,增长23.2%,占税收收入的63.3%;小税种完成5.20亿元,增长9.3%,占税收收入的36.7%。非税收入完成6.69亿元,增46%,增收2.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1%。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6.92亿元,增长29.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2%;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7.24亿元,增长8.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7%;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6.69亿元,增长46.2%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1%。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99.67亿元,增长18.0%。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20.86亿元)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收入的3.5%,增速25.5%)居全省第5,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7.5%)高8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433.32亿元,增长18%,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3%。我市税收规模14.16亿元)居全省第12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3%,增速17.7%)居全省第9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8%)0.3个百分点,税收比重67.9%)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4.4%)低6.5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3亿元,增长38.8%,增收2.7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8.70亿元,增长29%,增收1.96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53亿元,增长12.8%,增支3.12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78亿元,增长2.1%,增支0.1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其中市直完成3.96亿元,增长-3.3%;示范区完成1.82亿元,增长16%。四城区完成5.38亿元,增长20.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6%。六县市完成16.37亿元,增长14.5,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5%。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18.55亿元,增长31.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7.53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3%;支出增速12.8%)居全省第12位,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6.5%)低3.7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1亿元,增长-24.1%,1.0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2.91亿元,增长-24.5%,0.95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5.5%,较1月份提高3.2个百分点,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17.5%)高8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5位,较1月份上升2个位次。税收收入完成14.2亿元,居全省第12位;税收增长17.7%,居全省第9位;税收比重67.9%,居全省第15位。分级次看,受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市直税源下划影响,相关县区在全省的总量排名大幅前移,与上年同期相比,解放区由130位前移至75位;山阳区由127位前移至49位;中站区由141位前移至97位;马村区由157位前移至148位;修武县由96位前移至77位。从收入质量上看,五城区的税收比重除示范区外,其他都在80%以上,特别是中站区税收比重达到96.5%,居全省157个县市区第7位;六县市除孟州市以外,其他都在60%以上,其中温县、武陟分别达到77.1%、84.2%。

(二)主体税种拉动作用明显,收入结构不断优化。1—2月,主体税种收入完成8.96亿元,同比增长23.2%,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2个百分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3.3%,较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3.66亿元,增长35.1%,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7个百分点;改征增值税完成2.17亿元,增长18%,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完成1.67亿元,增长15.5%;个人所得税完成0.64亿元,增长5.9%;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0.81亿元,增长24.7%。小税种完成5.2亿元,同比增长9.3%,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6.7%,较上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其中:耕契两税分别下降6.4%、42.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74亿元,小幅增长4.4%。

)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支出。按照2018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各级财政部门着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重点支出、人员支出、机构运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2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3亿元,增长12.8%,增支3.12亿元。民生领域财政支出20.04亿元,增长15%,增支2.6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8%。其中教育支出完成5.58亿元,增长0.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5.34亿元,增长1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84亿元,增长14.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0.57亿元,增长51.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4亿元,增长48.7%;农林水支出完成1.45亿元,增长12.2%;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19亿元,增长19.2%;住房保障支出完成0.76亿元,增长17.8%。

建议

2018年我市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一方面增值税率三档并两档、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个税提高起征点等为企业减负措施,会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特别是兑现行政事业单位增资政策、提高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弥补养老保险缺口、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文化城管等管理体制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支出力度,新的支出需求数倍于收入增量,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面对新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省、全市经济以及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一要努力扶持产业发展。深入挖掘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功效。财政资金的分配要坚持以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大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把有关政策转化为帮扶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克服产业发展不利因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确保工业经济平稳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二要切实抓牢重点税源。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充分利用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各类涉税信息的提报、梳理、利用、反馈与成效统计抓大不放小真正实现综合治税无缝隙管理三要强化收入预算执行管理。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跟踪财税政策调整动向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定期召开财税部门收入调度密切关注收入增减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征管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坚持依法治税。建立市县、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收入征管联动机制充分调动各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科学安排预算。健全定额标准体系完善编制方法细化编制内容推进预算管理信息化进程。加大支出优化整合力度合理安排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按政策规定对各单位结转结余的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和市本级资金提出清理意见对应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尽快拨付投入使用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按规定程序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收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存量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安排统筹考虑。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科学调配财力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政策有效落实。对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体系、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和城区维护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资金认真审核、加速办理确保各类经费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三)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财力状况支持民生实事。一是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推进“全面改薄”和城镇义务教育扩容。二是继续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开展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一揽子创业支持政策,进一步营造支持大众创业良好氛围,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四是推动卫生医疗事业发展。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五是推动现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创新财政扶持模式,积极推动文化领域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六是推动保障房建设。支持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租购住房服务,研究制定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监管制度办法,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