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要 分 析
1—11月份,全市财税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抓好财政收支工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收入总量排名前进至全省第7名,支出进度持续加快,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11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83.6亿元,增长13.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61.07亿元,增长19.5%,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3.3%;上划省级收入1.23亿元,增长34.6%,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全口径税收完成139.85亿元,增长15.8%。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31亿元,为年预算的92.1%,超时间进度0.4个百分点,增长13.0%,增收13.91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9.91亿元,为年预算的91.4%,增长13.0%,增收4.5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9%;其中市直完成29.88亿元,为年预算的91.3%,增长11.8%;示范区完成10.04亿元,为年预算的91.6%,增长16.7%。四城区完成19.63亿元,为年预算的93.4%,超时间进度1.7个百分点,增长16.7%,增收2.8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2%。六县市完成61.76亿元,为年预算的92.2%,超时间进度0.5个百分点,增长11.8%,增收6.5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9%。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78.96亿元,为年预算的91.1%,低于时间进度0.6个百分点,增长17.4%,增收11.71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1%,其中主体税种完成44.47亿元,增长16.8%,占税收收入的56.3%;小税种完成34.48亿元,增长18.3%,占税收收入的43.7%。非税收入完成42.35亿元,为年预算的94.1%,超时间进度2.4个百分点,增长5.5%,增收2.2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4.9%。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34.40亿元,增长17.6%(同口径调整后),为年预算的92.5%,超时间进度0.8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4%;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44.59亿元,增长17.4%(同口径调整后),为年预算的90.1%,低于时间进度1.6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8%;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42.32亿元,增长5.4%,为年预算的94%,超时间进度2.3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4.9%。
全省收入情况: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90.40亿元,增长11.1%。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121.31亿元)居全省第7位,占全省收入的3.9%,增速(13.0%)居全省第10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1.4%)高1.6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2123.31亿元,增长14.3%,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7%。我市税收收入规模(78.96亿元)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7%,增速(17.4%)居全省第7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5.2%)高2.2个百分点,税收比重(65.1%)居全省第1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70.5%)低5.4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71亿元,增长237.7%,为年预算的148.5%,增收32.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42.77亿元,增长286.6%,增收31.71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7.7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9%,超时间进度5.2个百分点,增长11.4%,增支23.33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8亿元,增长13.4%,为调整预算的93.3%,增支8.0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8%;其中市直完成55.76亿元,增长11.4%,为调整预算的92.2%;示范区完成12.02亿元,增长24.1%,为调整预算的98.7%。四城区完成31.99亿元,增长38%,为调整预算的97.1%,高于时间进度5.4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六县市完成127.96亿元,增长5.3%,为调整预算的98.9%,高于时间进度7.2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6.2%。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645.65亿元,增长11.5%。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27.72亿元)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3.0%;支出增速(11.4%)居全省第7位,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相同。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63亿元,增长108.9%,为调整预算的82.9%,增支19.0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33.18亿元,增长117%,增支17.89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名前进至第7位,收入质量持续提高。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前11个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达到121.3亿元,居全省第7位,较上年同期提升2个位次,较三季度末提升1个位次。自5月份以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始终保持两位数增势,分别是11.6%、11.6%、11.7%、11.7%、13.2%、13.4%、13%,11月增幅居全省第10位,处于全省中游水平。在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税收收入实现了更快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5—11月份,全市税收同比增幅分别是10.5%、19.4%、19.8%、18.2%、17.9%、18.5%、17.4%,11月税收增幅居全省第7位,处于全省中游偏上水平,11月全市税收比重65.1%,较去年同期(63.4%)提高1.7个百分点,较上半年、三季度分别提高0.5、1.8个百分点。分级看,市本级收入总量39.91亿元,在全省市本级排序中居第9位,与上年同期位次相同;同比增长13%,在全省市本级排序中居第2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5个位次。收入进度除市直、示范区、修武县未达到时间进度外,其余县市区全部超时间进度;收入增幅除修武县增长6.9%外,其余县市区收入增幅全部高于10%,最高的中站区达到20%;税收比重除博爱县58.2%、沁阳市56.2%外,其余县市区全部高于60%。
(二)主体税种、小税种同步快速增长,增值税等4个税种是增收主力。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居全省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1765亿元,居全省第5位,增长12.1%,居全省第8位。1—11月份,全市增值税(不含改征增值税)地方级完成19.8亿元,同比增长20.9%,增收3.4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全市企业所得税地方级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30%,增收2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中旅银行实现地方级企业所得税1.6亿元,增收0.9亿元,占全市企业所得税增收额的45%。1—11月份,全市土地出让金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287%,增收31.7亿元,受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影响,全市契税完成3.7亿元,同比增长87%,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受城区安置房等土地转让一次性因素以及房地产市场升温等影响,土地增值税完成5.9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2.8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6个百分点;受营改增减税效应影响,全市改征增值税同比下降0.2%。
(三)工业税收增幅放缓、三产税收快速增长。1-11月份,全市工业税收完成31.3亿元,同比增长12.8%,较上月放缓5个百分点,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0%。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2.59亿元,同比增长53%,焦煤集团实现全口径税收(以下涉及企业均为全口径税收)2.58亿元,同比增长31.8%;电力生产行业税收同比下降38.7%,华润电力、神华国能焦作电厂、金冠电力三家电厂实现税收1.61亿元,同比下降47.9%。制造业实现税收25.3亿元,同比增长15.4%,增收3.4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5个百分点,是我市税收快速增长的主动力,制造业主要税源企业情况是,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2.95亿元,同比增长66%,增收1.17亿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2.35亿元,同比下降14.4%,减收3959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1.61亿元,同比增长248%,增收1.15亿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6598万元,同比下降48%,减收6160万元;龙蟒佰利联实现税收1.57亿元,同比增长50.9%,增收5291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1.18亿元,同比下降46%。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42.56亿元,同比增长22.7%,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4.4%。分行业看:金融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1-11月份,全市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6.9亿元,同比增长30.5%,增收1.6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4个百分点,其中,中旅银行实现全口径税收6亿元,同比增长81.8%,增收2.71亿元;房地产业税收止跌回升,受销售回暖和交易活跃影响,1-11月份全市房地产业实现税收11.3亿元,同比增长20.6%。
(四)财政支出保障有力。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出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27.7亿元,同比增长11.4%,较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增支23.3亿元,各项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75亿元,同比增长8.1%;民生支出163.4亿元,同比增长1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1.8%,增支18.88亿元。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2亿元,同比下降0.3%;公共安全支出14.28亿元,同比增长19.4%;教育支出35.04亿元,同比增长15%;科技支出2.45亿元,同比下降1.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9亿元,同比增长1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亿元,同比增长2.8%;节能环保支出5.35亿元,同比增长55.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75亿元,同比下降6.7%;农林水事务支出15.28亿元,同比增长12.8%;住房保障支出7.19亿元,同比增长99.8%。
三、工作建议
总体来看,前11个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与时间进度同步,均衡入库,并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临近年终,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始终把握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收支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完成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紧盯目标,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一是认真研判财税形势,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及时发现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紧盯全年收入目标,按照“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加强财源建设,全力支持高税负、高成长、高技术行业发展,努力实现财税增长、企业增效、居民增收,促进财政蛋糕不断做大。三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和预算执行年度综合评价机制,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实行“谁花钱谁负责进度,谁花钱谁负责绩效”的评价机制,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结转结余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预算安排中,促使各级各部门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将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避免扶贫、民生等资金沉淀。
(二)狠抓落实,强化财政保障能力。一是服务全市重点中心工作。保障脱贫攻坚,严格落实“资金一笔一笔审核”、“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的要求,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支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发挥好先进制造业基金作用,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三是做好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与焦作项目对接的桥梁,争取基金对我市产业项目进行直投,加快设立我市相关基金,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四是继续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乘数效应,统筹灵活运用财政资金、PPP、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强力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速。五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学前教育扶持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
(三)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和上级相关规定,紧盯财政部、财政厅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健全地方税体系等改革动向。持续开展税源调查,全面掌握各县(市)区主体税种的来源和构成,找出对焦作收入影响最大、见效最快、形成财力最优的行业和税种,有针对性地提出方案,巩固收入存量,培育收入增量,积极构建符合焦作实际的地方税体系。密切关注新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国地税部门、人行系统等可能出现的衔接问题。全方位构建利益共享、财力协调、区域均衡、规范运作的上下级财政关系,激发市县两级协同大力发展经济的积极主动性。大力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和财政项目库建设,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实现当年预算当年支出的目标,促进预算编制更加精准有效、更具有约束力,集中财力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委市政府最关心、最迫切、最急需的问题。加快探索实践,优化整合各项资产、资源,推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为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项目提供资金、资本支撑。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政府债务风险;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制订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退出债务风险预警区。改进工作方法,实现向部、厅汇报对接制度化、常态化,及时了解掌握信息,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
(四)强化效能,立足岗位做贡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载体,让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适应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自觉接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干部的监察管理。扎实开展“立足岗位做贡献,我为财政添光彩”活动。开展具有财政特色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精神风貌、能力素质和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