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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焦作市财政局《“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现将市财政局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428

 

 

焦作市财政局

“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落实年”和“学深杭、促创新”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印发《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方案》的通”( 焦办〔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局党组决定,从4月中旬到今年年底,在全局开展“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深入开展“近学许昌、远学扬州”活动和“学深杭、促创新”集中学习活动为契机,以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以督查问责为抓手,确保财政干部作风有一个大的提升,通过干部作风的改善有力促进工作落实,助推我市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围绕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奋斗目标,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落实推进,结合我市“落实年”和“学深杭、促创新”集中学习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五位一体”联合督查工作,以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引导全体广大财政党员干部学习借鉴扬州、许昌、南通、深圳、杭州、绍兴等地的好做法,树立“发展为上、项目为王、企业家为大”理念,切实落实局党组“稳收入,强保障,降风险,提效能”的要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履职能力。

三、问责对象

全体财政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负责人。

四、问责重点

(一)问责执行不力。重点解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形式化;落实全市各种深化改革涉及财政部门工作措施不力,服务2017年全市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迟缓;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决策部署政令不畅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在涉及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上办事拖拉;部分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求稳怕乱,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等问题。

(二)问责为官不为。重点解决慵懒散推,遇到困难不愿干、没有先例不肯干;工作标准要求不高、得过且过,推推动动,不推不动;原地踏步混日子、出了问题就推脱;只微笑不服务、敷衍塞责不作为,落实不力慢作为,以权谋私乱作为;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一项工作刚开展就急于包装粉饰;工作作风不实,不说实话,不报实情,报喜不报忧等问题。

(三)问责效能不高。重点解决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和项目评审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全市重大项目工程办理过程中该办不办,推诿扯皮,有责不担、无利不管等问题。

(四)问责权力寻租。重点解决利用财政行政审批、处罚和征收权违规干预职能部门正常工作,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私设小金库胡支乱花,利益输送等问题。

(五)问责优化重点。重点解决《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焦发〔20177号)中与财政有关内容:1.深化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做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交工作。2.依法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公布目录清单。凡国家、省已经取消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停止征收;对依法依规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按下限征收,定期开展重点行业、涉企单位收费督查或专项检查,从严查处自立项目、提高标准、变相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收费行为。3.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通过业务报备和执业质量大检查,促使事务所提高服务企业水平。4.积极筹集、整合相关财政资金,按政策规定对我市种植、养殖企业进行保费补贴,对创业投资担保贷款进行贴息。5.创新政府投入方式。整合工业财政性资金,推进先进制造业基金设立;整合科技财政性资金,配合市科技部门争取尽快设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6.进一步完善现行市县、市区财政分享体制。7.按照工业十大项目推进机制,服务好中铝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底前对“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制定符合财政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下定决心解决财政部门内部存在的影响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影响行政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51日至531日,针对自身情况,找准本科室(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和作风建设上存在的执行不力、为官不为、效能不高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制订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根据自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

(三)整改提高。61日至1231日,各科室(单位)对照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切实整改到位。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必须迅速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列出明确的时间表,分阶段实施整改,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督查问责。督查问责贯穿活动始终,重点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局党组相关要求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以及自查不主动、不认真,整改敷衍不彻底的科室(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并将问责情况通报曝光。

(五)总结评比。科室(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利用简报、《焦作日报·财税周刊》以及财政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12月份,“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进行总结,对在活动中谋划到位、行动积极、工作进展快、成效显著的科室(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科室(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结果运用到年终对科室(单位)的考核中。

六、问责实施

(一)严格问责程序。根据“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情况,对需要问责的科室(单位和个人,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启动问责程序。

(二)明确问责形式。根据被问责对象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依据条规给予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

(三)确保问责效果。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工作规则的要求实施问责,确保每一起问责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经得起复查、经得起检验。对在问责案件审查过程中,审查责任人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并追究审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确保问责结果得到运用。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成立“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全面工作驻局纪检组长、局党组成员高光任组长,副调研员许冬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晓光兼任办公室主任,程道忠、黄德宣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组、综合组。

(二)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的全面监督、纪检组监察室的专责监督、分管领导包干监督、科室(单位)具体监督、党员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公开承诺践诺。担负服务全市重点任务的科室(单位)要将担负服务全市重点任务的名称、责任人、工作计划、完成时限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开设问责专线电话、举报信箱、手机短信平台,充分利用网络、热线等现代传媒技术,广泛收集群众、企业投诉,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三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邀请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富有责任心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财政督查问责活动的监督员,对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四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发生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过程中作风不实、以权谋私等问题,倒查科室(单位)个人在服务重大项目落实不力、效率不高等问题。五是开展评议活动。组织群众、企业对我局的工作作风、担当履职、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三)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单位)要把“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强化担当意识,抓好活动的对标检查、分类推进。局“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要强化监督问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将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局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严格督查精准问责,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局党组要求的落实。

市财政局“严格问责保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问责专线电话:3121156;举报电子邮箱:jzczj14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