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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财预便〔2016〕13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明确绩效自评要求按照《焦作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在申报100万元以及以上的基本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经济发展支出等均要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财政业务科室负责审核绩效目标,对于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要求单位全部开展绩效目标的自评工作。

2.继续发挥评价机构作用,做好重点评价工作一是督促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2015年资源枯竭城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评价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重点评价报告;二是对 2015年度科技资金5000万元、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3002万元,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三是继续对2016年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5大类17个项目36300万元资金。

3.开展部门整体评价试点,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按照相关要求,征求各相关业务支出管理部门的意见 2016年卫计委整体项目支出14364万元(其中:卫生局12384万元,计生委1980万元)、园林局整体项目支出9125万元开展部门整体评价试点工作。

    4.积极做好“对标”管理工作,树立绩效管理标杆。根据“对标”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国、全省绩效管理工作现状及我们对佛山南海财政绩效工作的了解,确定将南海财政作为“对标”标杆单位,并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及时就绩效目标的审核与下达、重点评价的选择与实施、评价结果的应用与公开等三大面9个问题进行了学习交流,对推进我市绩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5.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培训,提高绩效评价水平。一是组织相关人员两次参加高校的绩效管理培训;二是组织县区财政、市各预算单位、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绩效评价培训工作。通过内外相结合的培训,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水平。

    二、取得的成效

1.绩效管理纳入基础制度建设范畴绩效评价促进绩效管理目标实现。随着新《预算法》的实施以及我市“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逐步提升、逐步改进循环过程的不断持续进行,使得“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预算编制更加科学、更加精细,使得绩效管控逐步纳入基础制度建设范畴,并逐步实现了包括“绩效预算—信息发布—支出跟踪—绩效评价—绩效预算”绩效预算管理业务流程,有效地促进了绩效管理目标的实现

2.重点评价助推绩效管理改革创新公众参与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控制。在符合财政支出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让社会公众了解绩效评价过程,提高绩效管理的民主性和社会参与性,结合社会听证、专家论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对支出评价结果的民主监督。尤其是在重点评价中必须有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环节,通过选择样本或社会公众关心的有关事项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强化公众的知情权,有效推进绩效管理的改革与创新,不断增加政府预算透明度,有效地加强了财政内部预算绩效控制。

3.绩效信息影响预算管理政策制定绩效应用增强预算部门责任意识。对重点项目的评价,由于采用组织专家、社会人士和有关部门专业人员采用专门评价,或是委托第三方评价的办法,对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报告在财政综合信息网公开。按照相关规定,其评价结果将与下一年度单位经费和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申报方面。一是部分预算部门对绩效目标的申报不重视,可能是申报与否,财政均需安排资金的缘故;二是填报内容不规范;三是绩效目标不清晰;四是绩效指标不明确、不具体。

2.绩效评价过程方面。一是部分单位绩效目标确定难;二是部分单位重点评价工作协调难;三是项目实施情况不理想;四是评价结果运用受到局限。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面。一是重点评价效果不理想,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果运用受到局限;二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还未有机结合,编制部门预算参考作用发挥不到位。三是事后进行的重点评价在某种程度上纠偏力度不大,导致绩效评价走过场。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提高绩效目标覆盖率。新《预算法》明确要求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评价。2017年预算编制明确要求对100万元以及以上的项目必须设置绩效目标,并按有关要求审核、修改、批复。

2.扩大重点评价覆盖面。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社会影响较广、与民生保障和经济社会负责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或部门(单位),开展重点评价,逐步扩大重点评价的覆盖范围。

3.招标选定新一轮评价机构。启动新一轮第三方评价机构招标程序,选择第三方评价机构,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

4.继续做好对标管理工作。按照“对标”活动持续性开展的要求,认真学习标杆单位佛山南海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另外选择襄阳市等有特色经验的地方进行专题学习,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5.搞好绩效管理培训工作。一是有计划地选择高等院校以及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二是从财政政策执行与制度落实的角度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专题培训,三是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市直各预算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实操培训。

五、几点建议

1.建立制度规范。建议省厅及时向财政部预算司绩效管理处沟通,尽快出台全国推进绩效管理的规范性办法,以便效法与执行。

2.招标评价机构。建议招标采购全省性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库,避免地市重复建设且质量较低的局面。

3.明确费用承担。建议制定全省性的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费用参照标准,便于地市开展重点评价需要。

4.设置参考指标。建议建立全省绩效目标(指标)体系,设置评价样板及参考指标,地市参照模板进行评价。

5.统一软件购置。建议全省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软件系统,避免将来可能的统一而造成地市重复购置成本支出的增加。

6.建立协调机制。建议省厅建立并明确预算编审、绩效评价、绩效监督、工作部署“上下左右”的指导与协调机制。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