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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同级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

焦作市审计局:

    针对焦审财报201725号《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市本级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出现的问题,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拿出切实的整改计划,安排专人督导落实整改情况。二是局长谢如臣、主管局长张继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相关科室和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三是相关科室和单位对分解的整改任务逐项分类研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情况,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焦审财报201725号《审计报告》中指出了4大类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方面存在的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不科学,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及中期预算安排时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针对因年初预算安排引起的调整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如对预留的工资性支出,随着各项改革制度和政策的落实,能安排到单位的都予以明确;对项目支出预算,严格按照中期财政规划的要求编制,同时,结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最大限度减少预留支出和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二是针对因预算执行慢引起的调整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通知》(焦财预〔2017125号),要求市直单位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每年 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财政资金一旦下达,项目就能实施,资金就能投入使用,减少年底对未支付资金的调剂。

    (二)关于预算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期下达”问题。一是在收到上级财政部门资金文件后,及时与有关部门结合,督促其尽快分配到各县市区,在合规合理的情况下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上级补助资金当年未下达的,全部结转至下年,并报人大批准,截止目前,上级资金结转至2017年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已下达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1.02亿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工作,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积极配合部门做好项目评审;四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开发、包装、储备一些重大项目,为争取国家、省资金创造条件。

    关于2016年市财政教育专项资金6988万元”下达不及时问题。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未及时拿出分配意见,造成计划下达缓慢。今年,财政部门已多次催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尽早尽快拿出具体分配意见报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便于及时下达、拨付资金,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关于“财政养老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190万元”问题。经多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民政局于830日拿出了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已于830日下文拨付到位。今后,我们将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和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关于一般公共预算2660万元未细化到部门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细化到部门的项目,大多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根据县(市)区当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奖补,主管部门未及时拿出分配意见。截至目前,“薄弱学校改造”500万元资金的分配意见已报经分管市领导批示,资金正按进度拨付。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多次催促相关部门,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早拿出具体分配意见,努力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未细化到部门的预算数额。

    (四)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够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是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缺乏科学预测。920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及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焦财企〔20178号),已开始组织调查核实2016年及以前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交和管理情况。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基础工作,特别是注重研究企业经营状况,尽可能准确预测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数,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五)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制度不完善,预算安排重点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4月财政部发布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我们将认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投资方式和投资方向。二是已经确定2018年将收缴20%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支出。

    (六)关于部门采购预算编报、执行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督促各部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的上报工作。二是指导各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将财政部门反馈的项目资金用途具体到每个开支明细,需要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三是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相关单位需要进行项目资金预算调整时,要根据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采购预算(计划)也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数据的一致性。

    二、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关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3个问题

    1.关于税收收入总量和占比同比分别下滑2%和5.6%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完善征管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分析监控,全面掌握本地税源、税收潜力和新的税收增收点,强化小税种征管,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依托涉税信息平台,对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重点税源企业、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开展专项风险分析,以及对股权转让信息、财政奖励补助资金信息等关联信息的分析对比,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专项治理,并对部分企业开展评估、稽查;三是坚持日统计、周调度、月督导的工作方法,紧扣时间任务节点,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均衡缴库。

    2.关于非税收入7849.8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20172月,该资金7849.8万元已缴入国库。

    3.关于部分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减少2577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省财政先进制造业项目补助资金减少”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一是认真研究政策。配合工信委做好做好项目摸底工作。二是强化对企业申报项目的指导工作。协调工信、发改、环保等部门,做深做实做细各项前期工作,并深入重点企业现场宣讲、指导企业充分准备,精准争取。三是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实行规范化运作。目前,市工信委已建立项目库,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开发、包装、储备一些重大项目,为争取国家、省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创造条件。截止20177月底已争取河南省2017年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3288万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1990万元。

    2)针对“省财政下达焦作市工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区资金减少”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整改。该项资金从2017年起,已从原来无偿的专项资金变为市场化运作的有偿的基金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凡是涉及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财政部门一定全力配合,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关于支出管理中存在的5个问题

    1.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连年执行率不高的问题,重点指出了文物、教育费附加等方面资金执行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加快各类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通知》(焦财预〔2017125号)明确了措施,一是市直单位对于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支出,每年 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财政资金一旦下达,项目就能实施,资金就能投入使用,减少年底对未支付资金的调剂;二是对当年预算已下达到市直各单位的资金,务必在11月底前支付完毕;三是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基本支出按照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据实结算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四是10月底前,财政部门将全面梳理项目资金,对于仍无法分配下达的资金提出收回、调整支出用途意见,统筹用于其他支出。

    关于文物资金结余结转多的问题,主要是几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文物抢救修复和古民居建设的补助资金,仅2016年达2500余万元。下一步主要是催促文物部门加快评审、招标速度,加快施工进度,提高资金效益。目前,部分工程已招标完毕,马上进入施工阶段,已支付资金200万元。

    关于教育附加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财政部门已经给教育部门发函,督促加快项目计划下达和实施。二是财政部门已要求教育部门,要在当年编制下年支出预算时同时拿出教育附加费的支出计划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年底未落实的支出,财政部门将报告市政府调整到其他项目支出。四是财政部门加强对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的绩效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关于市财政违规将14487.27万元资金转入专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对财政专户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截至目前,已经支付资金14046.87万元,其余未支付的440.4万元已全部转回了财政国库。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执行。

    3.关于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3个县市区未按规定预留尾款64万元的问题

    整改意见:市财政局责成武陟县、孟州市和示范区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省级高成长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豫财贸〔201486号)的相关规定,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武陟县、孟州市、示范区财政部门已及时按原渠道追回应预留尾款,后续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再行拨付,同时对相关责任科室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处理。各级财政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大家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要求大家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吃透政策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和业务流程管理资金,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关于示范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率和公务卡使用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示范区按照相关要求,切实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升公务卡使用率。截止20176月底,国库集中支付金额34158万元,同比增长4.8%。公务卡支出金额486.82万元,占非转账支出的90.61%,同比增长188.6%。

    5.关于违规拨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87.12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4年度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豫财建2017167号)要求,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由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发放。但是,在发放过程中,出现了国库直接支付系统与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系统不能有效对接,试运行中多次转款失败。为了不影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经协调研究,不再采用一卡通系统发放,而由市客运处负责通过国库支付系统直接将补贴资金发到车主账户里。首先市客运处通知各出租汽车公司把发放油补名单及身份证上报后进行整理、公示,在客运处基本户开户银行为每名享受油补人员逐一开设个人账户,做到每个车主一个存折,然后财政局将油补资金指标下达至客运处的零余额账户;实际发生补助资金支出时,由财政局国库按照客运处的支付申请,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客运处基本户代发账户内,由银行分发到各个车主存折上,完成油补发放任务。该补助工作已从2016年停止发放。在以后工作中,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市财政局一定提前做好相关基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办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缴入库、部分存量资金收回后未按规定安排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全面清缴存量资金。截至7月底,共清理收回部门结转结余资金5.47亿元。对专户超过两年以上的结转项目资金3890.28万元,除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规定,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继续保留外,其余资金3163.87万元均已清理入库。(2)进一步加强收回存量资金的使用管理。7月份市财政局召开全市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工作会议,要求有关预算单位对继续使用的资金需在9月底前支付完毕,届时不能支付完毕的将统筹用于亟需的关键领域。其他不需要继续使用的资金,已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亟需支出。

    (四)关于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中存在的3个问题

    1.关于违规拨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9883.70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816日,市财政局对市城乡投资公司下达了《关于将代支的政府债券资金收回财政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将尚未支出的政府债券资金59167.32万元归还财政国库。截至2017921日,市城乡投资公司已归还29000万元,剩余资金30167.32万元将按照该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理财协议和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到期日,分别在2017928日、104日、1010日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据实转回市财政。

    2.关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理财收益1485.25万元未收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理财收益1485.25万元中已冲抵交通银行贷款利息546.64万元,剩余938.61万元是未上交税收的收益。根据市财政局2017年《关于政府债券资金理财收益上缴财政的通知》和审计意见,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505.26万元已于201784日以其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上缴财政国库。

    3.关于置换债券资金滞留国库超一个月7.41亿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下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支付进度。截至目前,已支付3.79亿元,预计10月底前将剩余的滞留债券资金支付完毕。

    (五)其他方面存在的3问题

    1.关于部分政府采购审批、备案方式存在交叉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对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了修改,对单位申报的自行采购项目已按照规定全部实行了备案,审批、备案方式存在交叉的问题已经解决。

    2.关于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建设缓慢,财政负担基本水费2.64亿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确保我市使用南水北调水源不因水厂工程建设进度受影响,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2017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资金下达到市南水北调中线办,由其上缴省南水北调办。二是建立长效合理负担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焦作市南水北调水费收缴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南水北调水费收缴原则、标准、时间、办法等,确保南水北调水费及时足额缴纳。

    3.关于上报决算报表个别科目与总预算账账表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是由于编制财政决算报表中个别表单内容设计和变更、上下级报表编制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决算编制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便改进决算编制工作。

    三、关于财政改革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关于实施PPP模式中存在问题的问题。主要是市直PPP项目进展较慢,项目落地率较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按照财政部规定,市直项目由政府指定的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由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关于市直有8PPP项目无实质性进展问题。河南理工大学科技园项目的实施机构河南理工大学属于省管院校,因此,该项目属于省级PPP项目。下步,我市将该项目作退库处理;市投资集团负责的中原路、东海大道、建设路等3条路因改变运作模式,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商务中心区土地一级开发、道路及桥梁、综合管廊、新河河道治理等4个项目因总体规划尚未完成,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关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不够规范问题,一方面,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于2016年进行了方案变更,项目测算因素没有发生变化,财政实际支出责任没有增加,不需要重新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公路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存在补助金额不确定、资金到位时间不确定等因素,故无法在实施方案中计入财政支出责任,不存在低估最大财政承受能力问题。另一方面,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已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市公路局“国道207孟州至偃师黄河大桥连接线工程”项目付费机制为使用者付费,财政没有支出责任,所以不存在高估最大财政承受能力问题。

    下一步,将加强督导力度,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加快项目实施,规范项目运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严格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指导项目实施机构和咨询中介认真编制“一方案两报告”,并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二)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应编未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程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焦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就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预算管理、督促指导和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二是沟通协调各单位严格按照《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财办〔201536号)的文件要求,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等,并在预算编制系统内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三是建立焦作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相关信息;要求相关单位在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将购买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服务内容、预算安排、购买程序、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结果等购买服务预算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相关信息。

    (三)关于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项目推进慢、政府出资未列入2017年预算1000万元

    整改情况:关于“成立先进制造业培育基金”问题。2017919日,我市先进制造业培育基金公司焦作方舟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经市工商局批准设立。

    关于“成立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问题。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此项工作由科技部门牵头,财政、金融办配合。近期,科技部门已召集财政、中旅银行、通财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题研究,争取年底前设立。若至年底未设立,财政部门将收回资金,统筹安排。

    关于出资1000万元“河南中创信环保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未列入年度预算问题。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列入预算的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焦作市通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通过市投资集团向市政府起草资金申请报告,经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财政将给予解决。

    四、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控制方面的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

    (一)关于会议费预算不完整、不细化,未单独列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预算单位今后要重视会议费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全年会议的科学安排和对会议数量的合理预测,尽量避免年中临时增加会议费预算;进一步细化会议费明细,做到一会一预算。二是要求财政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对年度会议费认真审核把关,帮助预算单位编好会议费预算,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

    (二)关于会议费控制不严,未严格执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了今后由财政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负责各自归口预算单位会议费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二是由行政政法科负责会议年度报告的汇总,并认真分析上年度会议费执行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作为以后年度会议费总体安排的依据参考。

    (三)关于培训费控制不严,未严格执行培训计划编报和备案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制定的新《焦作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焦财行〔201717号)中,明确规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和执行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报备。二是市财政局将加强对培训费计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下步工作中,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进一步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努力构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2017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