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2017年9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支出进度持续加快,财政收支运行良好。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9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47.7亿元,增长12.6%。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47.64亿元,增长17.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3%;上划省级收入1亿元,增长34.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全口径税收完成110.5亿元,增长14.8%。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07亿元,为年预算的75.2%,超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增长13.2%,增收11.54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32.20亿元,为年预算的73.7%,增长13.3%,增收3.79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2.5%;其中市直完成23.98亿元,为年预算的73.3%,增长12.6%;示范区完成8.22亿元,为年预算的75.1%,增长15.4%。四城区完成15.91亿元,为年预算的75.7%,超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增长17.3%,增收2.3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1%。六县市完成50.96亿元,为年预算的76.1%,超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增长11.9%,增收5.40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4%。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62.74亿元,为年预算的72.4%,低于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增长17.9%,增收9.53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3%,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14亿元,增长17.2%,占税收收入的56.0%;小税种完成27.60亿元,增长18.8%,占税收收入的44.0%。非税收入完成36.33亿元,为年预算的80.7%,超时间进度5.7个百分点,增5.9%,增收2.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7%。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26.74亿元,增长24.0%(同口径调整后),增收5.18亿元,为年预算的71.9%,低于时间进度3.1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0%;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36.03亿元,增长13.9%(同口径调整后),增收4.39亿元,为年预算的72.8%,低于时间进度2.2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4%;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36.29亿元,增长5.8%,增收1.98亿元,为年预算的80.6%,超时间进度5.6个百分点,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6.6%。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76.6亿元,增长12.9%。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8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居全省第12位。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732.97亿元,增长15.1%,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3%。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6%,增速居全省第8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5.8%)高2.1个百分点,税收比重(63.3%)居全省第1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8.7%)低5.4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4.69亿元,为年预算的112.7%,增长352.2%,增收27.0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31.96亿元,增长436.3%,增收26.00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3.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3%,超时间进度8.3个百分点,增长19.5%,增支31.47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30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2.5%,增长28.7%,增支12.55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2%;其中市直完成46.62亿元,增长31.1%,为调整预算的71.1%;示范区完成9.68亿元,增长18.1%,为调整预算的80.3%。四城区完成25.1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3.7%,高于时间进度8.7个百分点,增长38.4%,增支6.9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0%。六县市完成111.5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9.9%,高于时间进度14.9个百分点,增长12.0%,增支11.9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8%。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38.83亿元,增长16.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9%;支出增速居全省第5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7.2%)高2.3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9.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6.4%,增长129.3%,增支16.6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27.18亿元,增长144.7%,增支16.08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度预算收入目标,精心组织、强化征管,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截止9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9.1亿元,全省排名第8位,同比增长13.2%,全省排名第12位,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的75.2%,超出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7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税收收入完成62.8亿元,全省排名第9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税收增长17.9%,全省排名第8位,较上年同期提升6个位次;税收比重63.3%,全省排名第16位,较上年同期提升2个位次。分级次看,县区级收入进度高于市本级。市本级收入进度73.7%,低于时间进度1.3个百分点,其中市直进度73.3%,示范区进度75.1%。6县市平均收入进度76.1%,高于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4城区平均收入进度75.7%,略高于时间进度。市本级收入总量32.2亿元,在全省市本级排序中居第9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同比增长13.3%,在全省市本级排序中居第6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1个位次。但县区级收入指标全省排名相对靠后,1-9月份在全省157个县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排名中,我市6县4区(示范区不在统计范围)位次后移或持平;收入进度全部在全省100名以后;收入增幅排名相对靠后,6县4区中只有4个县区收入增幅排名在全省100名以内,其余6个县市区排名在全省100名以外;收入质量不高,税收比重全省排名较为靠后,6县4区中5个县区税收比重排名在全省100名以外,税收比重低于60%的有:修武56.9%,居全省134位;博爱56.1%,居全省139位;沁阳55.6%,居全省140位。

(二)税收保持较快增长。1-9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62.74亿元,全省排名第9位,较上年同期提升1个位次;同比增长17.9%,增速居全省第8位,较上年同期提升6个位次。其中主体税种完成35.14亿元,同比增长14.4%,增收5.16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9个百分点;小税种完成27.6亿元,同比增长18.8%,增收4.37亿元,拉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增收3.11亿元,同比增长25.3%,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增收1.56亿元,同比增长28%,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8个百分点;土地增值税增收1.82亿元,同比增长69.7%,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1个百分点;契税增收1.48亿元,同比增长96.8%,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7个百分点;以上四税合计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9.1个百分点。

   (三)工业税收、三产税收持续较快增长,建筑业税收降幅较大。1-9月份,全市工业税收完成24.65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1%。其中:采矿业实现税收2.13亿元,同比增长43.8%,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2个百分点,焦煤集团实现全口径税收(以下涉及企业均为全口径税收)2.1亿元,同比增长37.8%,增收5769万元。制造业实现税收19.86亿元,同比增长21.3%,增收3.5亿元,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6.5个百分点,主要税源企业情况是,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2.33亿元,同比增长147.4%,增收1.39亿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1.85亿元,同比下降8.6%,减收1742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1.26亿元,同比增长565.6%,增收1.07亿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1.39亿元,同比增长26.9%,增收2938万元;江河纸业实现税收1.06亿元,同比增长77.0%,增收4610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4919万元,同比下降51.7%,减收5256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1.07亿元,同比下降29%,减收4388万元;佰利联实现税收9956万元,同比增长17.4%,增收1475万元。电力生产业由于生产成本上升,1-9月实现税收2.66亿元,同比下降19.1%,华润电力、神华国能焦作电厂、金冠嘉华电力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35亿元,同比增长23.7%,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5.5%,较上年同期(53.1%)提高2.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一是金融业税收持续快速增长。1-8月份,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768.3亿元,同比增长10.2%,贷款余额1203.7亿元,同比增长14.7%,经营形势较为稳定。受此影响,1-9月份,全市金融业地方级税收完成5.44亿元,同比增长31.5%,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4个百分点,其中,中旅银行实现全口径税收4.53亿元,同比增长90.3%,增收2.15亿元;二是房地产业税收止跌回升。1-8月份,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10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2%。受销售回暖和交易活跃影响,1-9月份全市房地产业实现税收8.51亿元,同比增长10.2%,较一季度、二季度分别提高19.8个和11个百分点,增速转负为正止跌回升;三是批发零售业持续稳定增长。2017年以来,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持续稳定在12.2%和12.3%之间,1-9月份批发零售业税收实现4.32亿元,同比增长19.3%。建筑业税收完成3.37亿元,同比下降11.8%,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3%,较上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持续加快。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支出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1-9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3.03亿元,同比增长19.5%,增支31.4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3.3%,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55.80亿元,同比增长26.1%,居全省第8位;民生支出144.86亿元,同比增长2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增支30.53亿元。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1亿元,同比增长2.6%;公共安全支出11.83亿元,同比增长35.8%;教育支出33.67亿元,同比增长42%;科技支出2.33亿元,同比增长42.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53亿元,同比增长4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8亿元,同比增长13.1%;节能环保支出5.05亿元,同比增长158.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7亿元,同比增长12.8%;农林水事务支出12.85亿元,同比增长8.5%;住房保障支出3.52亿元,同比增长9.2%。

    工作建议

(一)继续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继续实施分包县(市)区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掌握收入进度,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级各部门完成收入目标。一是加强对优势企业的税收监测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确保发展势头较好的骨干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确保新增投资及时转化为税收。充分发挥项目主管单位和财税部门的联动作用,协调施工企业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确保新增投资按税率转化为税收。三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加快推进政府大数据和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加强涉税信息分析比对,核查漏征漏管薄弱环节。完善协税护税体系,逐步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实行税收网格化管理,增强综合治税合力。四是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研究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费等市政公共资源类收入征管办法;抓好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

(二)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重点发挥好基础设施保障、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和社会投资撬动等作用。二是继续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乘数效应,统筹灵活运用财政资金、PPP、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强力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速。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将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避免扶贫、民生等资金沉淀。

(三)继续盘活存量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一是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及时调整进展缓慢的项目预算,统筹用于重点建设领域。二是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建立月通报制度,设立专项资金分配、执行进度台账,每月统计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年终排位靠后的部门,相应扣减下年度部门专款预算额度。建立预算执行年度综合评价机制。实行“谁花钱谁负责进度,谁花钱谁负责绩效”的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每年对市直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结转结余资金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相应调减次年项目预算安排规模。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促使各级各部门及时将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避免扶贫、民生等资金沉淀。对超出2年的结余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对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按比例压缩下年预算安排规模。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发展动力。一是调整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按照属地征管、核定基数、保障利益、增量分成的原则,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县(市)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二是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多层次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问责机制落实,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