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概况
一、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委派中心机关内设三个职能科室和十四个会计站,主要职责是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服务经济建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委派会计人员管理。
二、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中心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894.65万元,支出总计850.30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51万元,增长15.27%,支出总计增加114.94万元,增长15.63%。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资,基本支出决算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89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2.56万元,占99.77%;其他收入2.09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85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23万元,占89.29%;项目支出91.07万元, 占10.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92.56万元和848.62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97万元和114.94万元,增长16.58%和15.67%。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资,基本支出决算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8.86万元,支出决算为84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94万元,占91.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6万元,占1.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92万元,占6.7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550.62万元,支出决算为77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资,基本支出决算收支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2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49.59万元,支出决算为5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按照中央、省、市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 11.66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认真落实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8.62万元,比 2015年增加 15.67% ,主要原因:按照文件要求增资,基本支出决算收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 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6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焦作市会计委派管理中心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