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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市清产办基本情况

焦作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审计局、市编委办、市国土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组成,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产办)设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负责市清产办日常工作。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有: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督管理;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城镇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清产核资工作。

二.市清产办决算单位构成

市清产办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三.市清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河南省焦作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四.市清产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我部门2016年度决算如下:

1.我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8.5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本年支出9.6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86万元。

2.我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8.5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本年支出9.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86万元。

3.我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我部门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我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9.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

6.我部门2016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与2015年度相同,无增减变化。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或个人。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发生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