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
说 明
2016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已向焦作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全市决算汇编完毕后,决算收支与预算执行数略有变化,主要是按会计制度调整了一些支出等。现将有关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汇总年初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3.6亿元,执行中按照财政部要求,2016年5月1日起各级根据增值税、原营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相应调整收入预算,以及各级按法定程序调整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调整为122.3亿元,实际完成1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增长7.9%。
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181.92亿元,增长10.7%。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56.73亿元,增长17.3%,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1.2%;上划省级收入1.01亿元,增长21.7%,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6%。
分级次收入情况:市本级完成41.9亿元,增长6.7%,增收2.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3.7%;四城区完成19.7亿元,增长6.3%,增收1.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5.9%;六县市完成62.6亿元,增长9.2%,增收5.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4%。
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78.9亿元,增长5.0%,增收3.8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3.6%。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45.2亿元,增长13.2%,增收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6.4%。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21.64亿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3.3%,增收9.32亿元,增长7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比例由原来的75:25变更为50:50;
2.营业税完成9.54亿元,为预算的103.5%,减收5.75亿元,下降3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停征;
3.企业所得税完成6.94亿元,为预算的89.1%,增收1.07亿元,增长18.3%。主要是电力生产行业和金融行业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
4.个人所得税完成2.35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收6930万元,增长41.7%。主要是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应税所得和应纳税人数增加;
5.资源税完成0.31亿元,为预算的61.8%,减收1594万元,下降34.0%。主要是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应税产品销售额减少;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81亿元,为预算的90.4%,增收2695万元,增长7.6%;
7.房产税完成2.52亿元,为预算的94.9%,增收1579万元,增长6.7%;
8.印花税完成1.08亿元,为预算的88.4%,增收431万元,增长4.2%;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55亿元,为预算的95.5%,增收1.02亿元,增长10.7%;
10.土地增值税完成3.25亿元,为预算的88.8%,减收4406万元,下降11.9%;
11.车船税完成1.13亿元,为预算的78.7%,减收512万元,下降4.3%;
12.耕地占用税完成13.24亿元,为预算的138.9%,减收1.07亿元,下降7.4%。主要是2015年清欠以前年度税款较多;
13.契税完成2.57亿元,为预算的70.9%,减收1.32亿元,下降33.9%。主要是2016年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及契税税率下调影响;
14.专项收入完成5.57亿元,为预算的94.8%,增收1.64亿元,增长41.8%;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98亿元,为预算的74.9%,减收1.60亿元,下降21.1%;
16.罚没收入完成3.29亿元,为预算的102.6%,减收5512万元,下降14.4%;
1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8.08亿元,为预算的128.3%,增收3.39亿元,增长23.1%;
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完成9.83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收8167万元,增长9.1%;
19.其他收入完成2.49亿元,为预算的214.5%,增收1.59亿元,增长17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1日起,政府住房基金等三项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汇总各级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88.3亿元(含中央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等资金23.2亿元),执行中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33.6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221.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增长4.1%,增支8.5亿元。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在逐步扩大的同时,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支出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全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合计166.7亿元,比上年增加6.3亿元,增长3.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5%。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5.24亿元,为预算的99.3%,增支1.44亿元,增长6.1%;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4.12亿元,为预算的99.7%,增支1.61亿元,增长12.9%;
3.教育支出完成34.79亿元,为预算的97.9%,减支1.25亿元,下降3.5%;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3.17亿元,为预算的100%,减支3367万元,下降9.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42亿元,为预算的99.7%,减支214万元,下降0.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0.3亿元,为预算的99.7%,增支3.73亿元,增长14%;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8.1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2.27亿元,增长8.8%;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3.73亿元,为预算的89.5%,减支3421万元,下降8.4%;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6.4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8.55亿元,增长47.8%;
10.农林水支出完成21.01亿元,为预算的98.7%,减支75万元,增长0%;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93亿元,为预算的96.5%,减支4.17亿元,下降27.6%;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2.44亿元,为预算的96.3%,减支2亿元,下降45%;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1.02亿元,为预算的78.1%,减支1.23亿元,下降54.6%;
14.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1.8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7109万元,增长61.5%;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4.7亿元,为预算的99.7%,减支2.11亿元,下降31%。
(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6.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3亿元),各级财政调入资金5.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7亿元,省政府发行债券转贷地方收入35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6亿元,全市收入总计269.4亿元,比上年增加17.6亿元,增长7.0%。
2016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8亿元,加上上解支出13.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8.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2亿元,年终结余3.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全市支出总计269.4亿元。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经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亿元,2016年5月1日起,因实施营改增体制,按照财政部要求,各级根据增值税、原营业税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相应调整收入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换算调整为44.3亿元,12月底,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1.3亿元(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3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际完成41.9亿元(含示范区1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6.7%。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增值税完成8.12亿元,为预算的93.8%,增收3.07亿元,增长60.9%;
2.营业税完成3.21亿元,为预算的117.9%,减收2.36亿元,下降42.3%;
3.企业所得税完成2.66亿元,为预算的85.2%,增收7537万元,增长39.5%;
4.个人所得税完成1.11亿元,为预算的100.6%,增收3568万元,增长47.2%;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68亿元,为预算的87.3%,增收106万元,增长0.6%;
6.房产税完成1亿元,为预算的96.6%,增收438万元,增长4.6%;
7.印花税完成0.31亿元,为预算的72.3%,减收776万元,下降20%;
8.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56亿元,为预算的79%,减收4529万元,下降15%;
9.土地增值税完成0.17亿元,为预算的28.3%,减收3199万元,下降65.4%;
10.车船税完成0.5亿元,为预算的55.6%,减收2118万元,下降29.7%;
11.耕地占用税完成3.52亿元,为预算的116.9%,减收5099万元,下降12.7%;
12.契税完成1.22亿元,为预算的68.6%,减收7633万元,下降38.5%;
13.专项收入完成2.58亿元,为预算的82.1%,增收7965万元,增长44.7%;
1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4亿元,为预算的104.8%,增收8535万元,增长33.5%;
15.罚没收入完成1.14亿元,为预算的95.5%,减收4149万元,下降26.7%;
1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15亿元,为预算的262.4%,增收1.1亿元,增长27%;
1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1亿元,为预算的81.4%,减收113万元,下降0.5%。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亿元(含示范区10.3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9.0亿元(含示范区11.3亿元),实际完成66.1亿元(含示范区1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9%,增长0.2%。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7亿元,为预算的99.7%,减支5649万元,下降9%;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64亿元,为预算的99.8%,增支7717万元,增长13.1%;
3.教育支出完成8.37亿元,为预算的93.4%,减支8949万元,下降9.7%;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96亿元,为预算的100%,减支4541万元,下降32.1%;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78亿元,为预算的99.4%,增支823万元,增长4.8%;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47亿元,为预算的99.1%,增支1.53亿元,增长25.7%;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5.26亿元,为预算的100%,减支8129万元,下降13.4%;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25亿元,为预算的78.1%,减支2277万元,下降15.4%;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0.3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5亿元,增长93.2%;
10.农林水支出完成3.43亿元,为预算的94.2%,增支2181万元,增长6.8%;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6.77亿元,为预算的94.4%,减支3.02亿元,下降30.9%;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1.54亿元,为预算的94.3%,减支1.23亿元,下降44.3%;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0.29亿元,为预算的51.9%,减支6794万元,下降70.3%;
14.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完成1.13亿元,为预算的100%,增支8701万元,增长331.5%;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9亿元,为预算的100%,减支10145万元,下降33.8%;
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完成0.31亿元,为预算的84.1%,增支678万元,增长27.9%。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6.1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4亿元,省政府发行债券转贷地方收入3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市级收入总计191.1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1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4.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22.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亿元,年终结余2.1亿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市级支出总计191.1亿元。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情况
(一)上级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
2016年,上级补助我市一般性转移支付68.8亿元,比上年增加5.9亿元,增长9.4%。
(二)上级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
2016年,上级对我市专项转移支付27.3亿元,比上年减少6.8亿元,下降20%。
从2013年起,中央逐步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比例,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不能挪作他用,部分专款和市级配套资金合并安排,统筹使用。
四、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16年起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等3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6年,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27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6.3亿元,实际完成2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6%,同比增长3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幅较大。
主要项目收入完成情况是: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0.69亿元,为预算的103.4%,减收550万元,下降7.4%;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0.28亿元,为预算的56.6%,增收616万元,增长28.2%;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0.3亿元,为预算的57.1%,增收689万元,增长30.3%;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67亿元,为预算的72.9%,增收5.09亿元,增长44%;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84亿元,为预算的167.3%,增收4361万元,增长31.1%。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6年,汇总全市年初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1.8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31.5亿元,实际完成2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2%,同比增长1.5%。
主要项目支出完成情况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完成0.59亿元,为预算的99.7%,减支1426万元,下降19.5%;
2.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完成25.19亿元,为预算的87.8%,增支5900万元,增长2.4%;
3.交通运输支出支出完成0.14亿元,为预算的99.7%;
4.其他支出支出完成1.3亿元,为预算的73.3%,减支2696万元,下降17.2%。
(三)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4亿元,上级补助3.1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5亿元,上年结余3.3亿元,全年收入合计40.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5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7亿元,全年支出合计36.6亿元,年终结余4.0亿元。
五、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一)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3.7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实际完成10.8亿元(含示范区0.6亿元),为预算的78.7%,同比增长34.2%。
主要项目收入完成情况是:
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0.2亿元,为预算的57%,减收1562万元,下降43.9%;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0.18亿元,为预算的66.2%,增收857万元,增长93.6%;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75亿元,为预算的75.1%,增收3.29亿元,增长60.3%;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13亿元,为预算的162%,增收1410万元,增长14.2%;
5.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0.32亿元,为预算的106.4%,增收143万元,增长4.7%。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3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6.4亿元,实际完成13.3亿元(含示范区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2%,下降13.6%。主要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2.34亿元,为预算的82.4%,减支2.23亿元,下降15.3%。
(三)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3.5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全年收入合计30.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8亿元,债券转贷支出7.3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全年支出总计27.1亿元,年终结余3.1亿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县两级财政只有市级编制执行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544万元,支出完成543万元。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6.8亿元,支出完成72.5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6.9亿元,支出完成55.7亿元。
八、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汇总2016年市级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为6894万元,同比下降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27万元,同比下降1.5%;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2887万元,同比增长6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023万元,同比下降50.4%;公务接待费决算857万元,同比增长1.3%。“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直各部门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九、政府债务举借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的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57.8亿元(一般债务106.4亿元,专项债务51.4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级政府债务限额78亿元(一般债务45.8亿元,专项债务32.2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79.8亿元(一般债务60.6亿元,专项债务19.2亿元)。2016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45.5亿元(一般债务96.8亿元,专项债务48.7亿元),没有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