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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8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如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6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23.6亿元,执行中因实施营改增体制,以及各级按法定程序调整收入预算,调整为122.3亿元,实际完成12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6%,同比增长7.9%;批准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88.3亿元,执行中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33.6亿元,调整为221.9亿元,实际完成217.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1%,同比增长4.1%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亿元,执行中因实施营改增体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换算调整为44.3亿元,12月底,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程序,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3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1.3亿元(含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0.3亿元,以下简称示范区),实际完成41.9亿元(含示范区10.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增长6.7%;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5亿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省政府转贷债券、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以及补助县(市)区等因素,调整为69亿元,实际完成66.1亿元(含示范区11.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9%,同比增长0.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合计27亿元,执行中按法定程序调整为26.3亿元,实际完成2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6%,同比增长3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幅较大。批准的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1.8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31.5亿元,实际完成2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7.2%,同比增长1.5%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3.7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实际完成10.8亿元(含示范区0.6亿元),为预算的78.7%,同比增长34.2%;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3亿元(含示范区0.3亿元),执行中因预算调整等因素调整为16.4亿元,实际完成13.3亿元(含示范区0.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1.2%,同比下降13.6%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16年,各级人大批准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83.8亿元,实际完成76.8亿元,为预算的91.6%,增长11.6%。支出预算合计85亿元,实际完成72.5亿元,为预算的85.3%,增长7.7%。当年收支结余4.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7.9亿元。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3.9亿元,实际完成56.9亿元(含示范区1.24亿元),为预算的89.1%,增长6.5%。支出预算为67.5亿元,实际完成55.7亿元(含示范区1.16亿元),为预算的82.5%,增长7.7%。当年收支结余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9亿元。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62万元,实际完成544万元,为预算的96.8%同比下降19.3%;支出预算为562万元,实际完成543万元,为预算的96.6%,同比下降19.4%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2016年末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4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8亿元,增长2.7%,增加的项目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7亿元。其中,市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73.9亿元,增加5.7亿元,增长8.4%,增加的项目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1亿元。2016年共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资金36.7亿元,占全部存量债务余额的25.9%,实现了对到期债务的全覆盖,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

全市和市级决算详细情况已在决算草案中说明。

总的看,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有序,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强化预算管理,努力挖潜增收,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还不稳固,新增税源少,骨干税源少,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对市级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审计局认真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意见和建议按类别和单位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要求按照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有的问题已在审计过程中整改,有的问题正在从制度建设层面研究具体整改措施。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运行分析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2亿元,占年预算的50.2%,同比增长11.6%;税收收入完成42.8亿元,占年预算的49.3%,同比增长19.4%,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6%;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8.8亿元,占调整预算的61%,同比增长25%

1-6月份,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亿元(含示范区5.6亿元),占年预算的48%,同比增长12.5%;税收收入完成13.5亿元,同比增长15%,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4%;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8亿元(含示范区6.9亿元),占调整预算的46.3%,同比增长13.9%。市级收入进度未能过半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营改增政策影响,改征增值税下降24.1%;受用地需求下降影响,市直上半年没有新批建设用地,年初预算的2亿元耕地占用税上半年收入为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3亿元,占年预算的49.8%,同比增长373.1%,增收12.1亿元,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较多;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0.1%,同比增长141.9%

1-6月份,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9亿元(含示范区3152元),占年预算的52.5%,同比增长499.2%,增收8.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2亿元(含示范区12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41%,同比增长401.5%

3.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8.7亿元,支出预算69.9亿元。1-6月份,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完成31.6亿元,占年预算的45.9%;支出预算完成33.6亿元,占年预算的48.1%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85万元,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1-6月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1万元,占年预算的6.37%,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集中在下半年体现。

(二)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快。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年初预算目标,认真做好财经形势分析,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市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圆满完成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连续5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达到11.6%,税收收入增幅达到19.4%,较去年同期提高10.6个百分点,所辖65区收入均达到时间进度,增幅均超年初预算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居全省第10位,税收收入增幅居全省第3位,均高出全省平均增幅,取得近年来最好位次。二是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6%,较去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3位,较去年同期提高4个位次。三是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在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我们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向民生支出倾斜。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91.1亿元,同比增长2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增支18.9亿元。其中教育支出增长33.6%,科技支出增长36.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36.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52.3%

(三)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1.狠抓财税收支,圆满实现双过半目标。一是深入研判财税形势,积极应对营改增和新税制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变化,组织国地税部门实施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共用基层服务资源,避免出现征管真空地带。二是紧盯指标压实责任。紧盯全年收入目标,按照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合理制订分月度收入计划,召开财税经济运行调度会,分解到征管部门、各县(市)区。三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开展专项风险分析,分析对比关联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专项治理。1-6月份,通过开展综合治税增加收入3.45亿元,拉动税收增长6个百分点。

2.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一是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国开行贷款和PPP等方式,重点支持“1020”大企业集团培育计划和双十工程等项目。同时为重点项目建设在资金拨付、项目评审、政府采购等方面开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工程按时间进度顺利推进。二是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组织各部门积极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沟通,了解项目信息,争取专项资金,上半年共争取医疗、养老、教育等17类上级资金60亿元,为我市相关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创新财政保障方式,服务四创开展。建立全省首家科技大市场和首家科技支行,构筑众创、众筹空间,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足额筹措资金,积极扶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实施。

3.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在市级进入债务风险预警地区严控新增政府限额的不利情况下,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情况,取得理解支持,为我市争取到政府债券资金14.98亿元,其中市本级7.8亿元。组织市国土局、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五城区等,针对我市城区内已征收储备可供出让的19宗土地逐宗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落实责任单位,制定解决办法,设定完成时限,保证我市土地出让收入达到预期目标,按时化解政府专项债务。

4.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改善民生。争取并及时下达中央省扶贫资金5698万元,市级筹措扶贫资金3623万元,全力支持我市脱贫攻坚。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从20171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为470元、28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筹措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1-6月份,中央和省财政下达我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指标1.46亿元,已及时拨付至相关县(市)区。

三、2017年下半年财政主要工作安排

下半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及本次会议有关决议,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积极发挥财政保障职能,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做好稳收入、强保障、降风险、提效能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为财政收入早日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蓄能增势。

(一)继续狠抓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继续实施分包县(市)区机制,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掌握收入进度,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级各部门完成收入目标。一是加强对优势企业的税收监测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就地缴纳等问题,确保发展势头较好的骨干企业和新增税源户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确保新增投资及时转化为税收。充分发挥项目主管单位和财税部门的联动作用,协调施工企业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确保新增投资按税率转化为税收。三是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税。加快推进政府大数据和财税智慧云平台建设,加强涉税信息分析比对,核查漏征漏管薄弱环节。完善协税护税体系,逐步扩大委托代征范围,实行税收网格化管理,增强综合治税合力。四是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研究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户外广告费等市政公共资源类收入征管办法;抓好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工作

(二)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重点发挥好基础设施保障、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和社会投资撬动等作用。二是继续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乘数效应,统筹灵活运用财政资金、PPP、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强力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速。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建立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及时将财政资金转化为实物工作量,避免扶贫、民生等资金沉淀。

(三)切实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退出风险预警地区。对市县债务风险测算和预警定期化,建立完善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置机制,及时掌握中央和省对政府债务的新要求和政策动向,紧盯完成化债目标的时间节点,组织国土、规划、公路等部门落实化债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退出债务风险预警区。

(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发展动力。一是调整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按照属地征管、核定基数、保障利益、增量分成的原则,摸清底数、科学测算,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县(市)区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二是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建立较为成熟的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强化规划约束力。三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多层次的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问责机制落实,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按照共享发展和民生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民生支出,特别是重点保障脱贫攻坚、防汛救灾等重点民生工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全面均衡发展。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继续推进预算流程和内控机制优化,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抓好三公经费督导检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不断完善财税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化政府采购、资产清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重大财政政策和财税改革措施落实,对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在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继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7年预算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力争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

 

附件:1.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完成情况表

2.2017年上半年焦作市各县(市)区财政收支情况表

 

 

 

 

 


附件1

2017年上半年河南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市地名称

累计完成

全省
位次

增减%

全省
位次

其中:税收收入

其中:非税收入

数额

全省
位次

增减%

全省
位次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全省
位次

数额

全省
位次

增减%

全省
位次

全省合计

17643940

 

10.2

 

12002665

 

13.7

 

68.0

 

5641275

 

3.5

 

省本级

869928

 

2.5

 

357770

 

-4.6

 

41.1

 

512158

 

8.0

 

市地小计

16774012

 

10.7

 

11644895

 

14.5

 

69.4

 

5129117

 

2.9

 

郑州市

5408056

1

13.3

2

4043978

1

18.7

4

74.8

2

1364078

1

-0.2

12

开封市

656397

10

12.3

6

443871

8

16.2

6

67.6

12

212526

10

4.9

10

洛阳市

1643571

2

12.3

7

1056784

2

11.9

11

64.3

14

586787

2

13.0

7

平顶山市

685625

8

10.0

13

481286

6

19.7

2

70.2

5

204339

11

-7.7

17

安阳市

707949

6

10.7

11

480463

7

17.0

5

67.9

10

227486

8

-0.5

14

鹤壁市

328190

17

8.7

15

203083

17

7.0

16

61.9

17

125107

15

11.6

9

新乡市

837071

5

6.7

17

584836

3

13.0

9

69.9

6

252235

6

-5.7

16

焦作市

661825

9

11.6

10

427640

10

19.4

3

64.6

13

234185

7

-0.3

13

濮阳市

426443

15

12.9

4

311941

15

11.5

12

73.1

3

114502

16

16.9

4

许昌市

850319

4

12.8

5

584577

4

9.2

14

68.7

9

265742

4

21.6

2

漯河市

413583

16

8.1

16

302040

16

1.8

18

73.0

4

111543

17

29.9

1

三门峡市

589514

13

10.7

12

399642

12

8.0

15

67.8

11

189872

12

16.8

5

南阳市

949745

3

5.4

18

573436

5

6.1

17

60.4

18

376309

3

4.5

11

商丘市

706005

7

13.2

3

443171

9

9.8

13

62.8

16

262834

5

19.5

3

信阳市

512090

14

15.9

1

354703

14

15.8

8

69.3

7

157387

14

16.1

6

周口市

597067

12

12.1

8

375442

13

12.3

10

62.9

15

221625

9

11.9

8

驻马店市

599235

11

9.6

14

413914

11

16.2

7

69.1

8

185321

13

-2.7

15

济源市

201327

18

12.0

9

164088

18

20.5

1

81.5

1

37239

18

-14.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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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7年上半年焦作市各县(市)区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县市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

增长%

其中:税收收入

其中:非税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累计完成

增长%

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

累计完成

增长%

累计完成

增长%

示范区

55488

12.5

34042

16.3

61.4

21446

7.0

69396

27.5

解放区

37581

13.2

31805

7.6

84.6

5776

58.6

57046

42.2

中站区

25272

20.4

19623

28.0

77.6

5649

-0.2

37532

46.7

马村区

16480

8.7

9923

13.2

60.2

6557

2.5

33785

18.5

山阳区

27798

14.2

22275

3.6

80.1

5523

94.3

45882

31.8

修武县

55979

8.7

32365

26.0

57.8

23614

-8.6

117824

19.7

博爱县

40301

9.2

22280

19.7

55.3

18021

-1.4

94047

30.4

沁阳市

71720

11.7

38376

16.7

53.5

33344

6.5

187978

31.5

温 县

41628

11.3

26333

28.8

63.3

15295

-9.9

115793

29.5

孟州市

69435

11.2

46701

28.5

67.3

22734

-12.8

135260

29.0

武陟县

66098

9.0

42919

35.4

64.9

23179

-20.0

155005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