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下达资金1005万元,专项用于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强制扑杀补助、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强制扑杀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杀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方面。饲养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饲养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