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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住建局市管路灯设施刷漆经费预算审查的意见

市财政局经建科: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住建局市管路灯设施刷漆经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市区市管主次干道的路灯杆、控制柜、箱变需刷漆灯杆约3916根,需刷漆控制柜及箱变面积约720.2m2

具体施工方法如下:1、灯杆2.5m以上刷漆主要做法:电动工具除锈、拉毛→氟碳底漆涂刷→氟碳面漆涂刷;2、灯杆2.5m以下刷漆主要做法:电动工具除锈→氟碳底漆涂刷→氟碳面漆涂刷→检查合格→防粘贴防涂鸦专用漆涂刷;3、控制柜、箱变刷漆主要做法:电动工具除锈→氟碳底漆涂刷→氟碳面漆涂刷→检查合格→防粘贴防涂鸦专用漆涂刷。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施工方案,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组价,结合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案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建设单位确定的施工方案和工程数量,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询价,参照其他项目合同价。经过与预算编制单位沟通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项目申请预算经费190.70万元,经审查,建议该项目经费控制在183.42 万元以内。

    五、审减原因分析:

 费用单价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我单位已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相应职能发生转变,本工程的跟踪评审和结算评审建议按焦政办〔201752号文执行。

2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