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引沁灌区孟州市源沟村末级渠系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引沁灌区孟州市源沟村末级渠系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1、修建及维修各类渠道3363m,铺设各类管道1110m;2、新修节制闸、跌水、消力池、管道阀门井等。
工程资金由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提供的“焦作市水利局关于引沁灌区孟州市源沟村末级渠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引沁灌区孟州市源沟村末级渠系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豫水建〔2017〕1号)、《河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6版)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实施方案中的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实施方案和预算,查阅设计不明确,不完整的地方,多和设计人员沟通。复核清单项、清单描述、工程量、定额子目的套用、人工、材料价格等。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原报预算金额为1,219,000.00元,其中,工程费用(含建筑工程费、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施工临时工程费)1,103,200.00元,独立费用115,8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工程费用建议控制在995,082.52元(含扬尘污染防治费)以内;独立费用不属于工程实体内容,不在评审范围,本次审核结果不包含此项内容。
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应在审定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增)原因分析:
1、调整材料价格;
2、调整定额子目。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