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县财政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7〕84号)精神,现下达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万元。并要求如下:
中央资金收入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3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对应的项级科目。
请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豫财农〔2017〕65号)及《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着力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资金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扶贫项公告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