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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下达

  5月下旬,我市出现大风降水天气,造成部分县(市)区小麦出现不同程度的倒伏。为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相关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受灾情况,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82万元,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农民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

    《通知》要求,要加强资金兑付的组织领导,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制定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包括发放对象、受灾面积、补助金额等;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救灾资金发放清册兑付救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