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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财政预算执行简要分析

上半年,焦作市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保持较快增长,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1、财政总收入:1—6月,全市全口径财政总收入完成98.71亿元,增长9.7%。其中,上划中央级收入31.87亿元,增长14.2%,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32.3%;上划省级收入0.66亿元,增长25.1%,占全口径财政总收入的0.7%。全口径税收完成74.72亿元,增长15.6%。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8亿元,为年预算的50.2%,高于时间进度0.2个百分点,增长11.6%,增收6.8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完成20.95亿元,为年预算的48%,低于时间进度2个百分点,增长12.5 %,增收2.3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7%;其中示范区完成5.55亿元,为年预算的50.7%,增长12.5%。四城区完成10.71亿元,为年预算的51%,高于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增长14.3%,增收1.34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6.2%。六县市完成34.52亿元,为年预算的51.5%,高于时间进度1.5个百分点,增长10.2%,增收3.21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2%。

收入结构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2.76亿元,为年预算的49.3%,低于时间进度0.7个百分点,增长19.4%,增收6.94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6%,其中主体税种完成23.75亿元,增长12%,占税收收入的55.5%;小税种完成19.02亿元,增长30%,占税收收入的44.5%。非税收入完成23.42亿元,为年预算的52%,高于时间进度2个百分点,下降0.3%,减收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5.4%。

分部门情况:全市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17.99亿元,增长15%(同口径调整后),增收2.35亿元,为年预算的48.3%,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2%;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级税收收入24.81亿元,增长22.9%(同口径调整后),增收4.63亿元,为年预算的50.1%,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7.5%;全市财政及其他部门组织收入23.38亿元,下降0.4%,减收988万元,为年预算的51.9%,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5.3%。

全省收入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764.39亿元,增长10.2%。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居全省第9位,占全省收入的3.8%,增速居全省第10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0.7%)高0.9个百分点。全省税收收入完成1200.27亿元,增长13.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我市税收收入规模居全省第10位,占全省税收收入的3.6%,增速居全省第3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14.5%)高4.9个百分点,税收比重居全省第13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比重(69.4%)低4.8个百分点。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33亿元,为年预算的49.8%,增长373.1%,增收12.0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收入14.36亿元,增长514.5%,增收12.03亿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8.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1%,超出时间进度11个百分点,增长25%,增支25.8亿元。

分级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6.3%,低于时间进度3.7个百分点,增长13.9%,增支3.76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9%;其中示范区完成6.94亿元,增长27.5%。四城区完成17.4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0.5%,高于时间进度10.5个百分点,增长35%,增支4.52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5%。六县市完成80.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9.6%,超出时间进度19.6个百分点,增长27.7%,增支17.48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6%。

全省支出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77.6亿元,增长24%。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居全省第14位,占全省支出的2.8%;支出增速居全省第6位,较全省地市级平均增速(22.8%)高2.2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40.1%,增长141.9%,增支8.1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三项土地支出12.75亿元,增长188.6%,增支8.33亿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快增长、顺利实现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年初预算目标,将组织财政收入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做好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合理调度财政资金,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全市财政收支实现平稳增长,圆满完成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18亿元,居全省第9位,较上月提升1个位次;同比增长11.6%,比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高0.9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第10位。分级看,除市直外,所辖6县5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达到时间进度,其中温县收入进度56%,超时间进度6个百分点;其他县市区的进度集中在50%—52.5%之间。所有收入单位的增幅均超年初预算增幅,在全省总量排名位次情况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二)税收收入快速增长,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42.76亿元,同比增长19.4%,增幅居全省第3位;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6%,比去年同期和去年年底分别提高2.8个和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分税种看,增收的主要因素有:国内增值税增收2.18亿元,增长27%,拉动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7个百分点;耕地占用税增收1.36亿元,增长28.9%,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2.3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增收1.08亿元,增长26.8%,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8个百分点;契税增收1.02亿元,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7个百分点;以上四税合计拉动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9.5个百分点。减收的主要因素是: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因素影响,改征增值税与营业税合并计算,比上年同期减收1.03亿元,下降17.4%,下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1.7个百分点。分税种与全省相比,12个税种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8个税种增幅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个税种增幅低于全省地市级平均水平。但是同时也应注意到,当前税收收入结构中,主体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仍然不高,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定。

(三)从行业税收情况看,采矿业、制造业、金融业高速增长,建筑业、房地产业、电力生产业降幅较大。上半年,第二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16.8%,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44.3%。其中工业税收完成16.5亿元,同比增长22.2%,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39.5%;建筑业税收完成2.56亿元,同比下降8.7%,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9%。第三产业地方级税收完成24亿元,同比增长34.4%,占全部地方级税收的比重为55.7%。

分行业看,采矿业实现税收1.5亿元,同比增长52.7%,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1.5个百分点,主要是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所致;制造业实现税收13.3亿元,同比增长30.2%,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9个百分点,是上半年税收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主要原因是我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涨,制造业利润空间加大;电力生产业实现税收0.5亿元,同比下降52.1%,主要原因是生产成本激增,效益大幅下滑;金融业实现税收3.8亿元,同比增长29.8%,拉动地方级税收增长2.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中旅银行税收大幅增收;建筑业实现税收2.6亿元,同比下降8.7%,主要原因是钢材、石子、水泥等建材价格大幅攀升,大幅增加建筑业成本,挤压了利润空间,以及上年同期建筑业营业税大量清欠抬高基数所致;房地产业实现税收5.2亿元,同比下降0.8%,房地产业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为12%,较去年同期(15.2%)降低3.2个百分点。

从重点税源企业来看,中旅银行实现全口径税收(下同)3.3亿元,同比增长91.1%,增收1.6亿元;中铝中州铝业公司实现税收1.9亿元,同比增长480.3%,增收1.6亿元;焦煤集团实现税收1.4亿元,同比增长41.6%,增收4133万元;风神轮胎实现税收1.4亿元,同比下降21.3%,减收3815万元;昊华宇航实现税收6880万元,同比增长1245%,增收6368万元;中原内配实现税收1亿元,同比增长40.1%,增收2934万元;江河纸业实现税收7688万元,同比增长114.4%,增收4103万元;万方铝业实现税收2406万元,同比下降74.5%,减收7017万元;供电公司实现税收4186万元,同比下降63.1%,减收7148万元;华润、神华、金冠三家电厂实现税收6333万元,同比下降57.2%,减收8465万元;多氟多实现税收8537万元,同比下降16.5%,减收1690万元;佰利联实现税收5306万元,同比下降26.3%,减收189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快增长,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着力用好增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向重点和民生支出倾斜。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28.8亿元,同比增长25%,增支25.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1%。其中核算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03.2亿元,同比增长30.4%,增幅居全省第7位,高于全省地市级平均增幅(29.9%)0.5个百分点;民生支出91.1亿元,同比增长2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增支18.9亿元。分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亿元,同比增长23.4%;教育支出20.8亿元,同比增长33.6%;科技支出1.36亿元,同比增长36.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亿元,同比增长2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亿元,同比增长36.1%;节能环保支出1.73亿元,同比增长52.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18亿元,同比增长30.4%;交通运输支出4.74亿元,同比下降1.6%。

    三工作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财政职能和当前工作形势,市财政局提出了下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稳收入、强保障、降风险、提效能,全力助推“四个焦作”建设。稳收入,就是稳步加强收入的组织,实现平稳均衡增长,进一步提高税收占比,优化收入结构,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强保障,就是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融资模式,保障“双十”工程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能够落地生根。降风险,就是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尽快退出风险预警区。提效能,就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养,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手段、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树立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一)着力加快财源建设步伐,培育新的财政增长点。一是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协调,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经济基础。二是全面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技改、创新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企业“造血”功能,培育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担保体系,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成本,化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着力抓好收入征管,确保完成财政工作目标。一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探索开展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应用,深入查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拓展涉税信息利用链条,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在认真分析财税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盯住全年收入目标,保证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监控分析,积极研究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完善收入征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细化征管措施,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三)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一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快安排使用收回的存量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要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二是继续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按照共享发展和民生财政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完善不同教育类型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全面均衡发展。三是创新工作机制,鼓励通过引导基金、担保基金等市场化模式,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加快PPP模式推广应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