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李河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市发改委已批复概算和投资计划,批复文件为《焦发改行二〔2017〕151号》。
本工程位于城区内,分为南北两段,其中北段分为东西两部分。北段东西两岸管道均在李河污水分区内,沿李河流域两岸西北向南敷设。其中,西岸北段的管段起点位于南山路和李河交汇处,终点位于建设东路和李河交汇处,管径DN400-DN1350,总长4887 米。东岸的管段起点位于南山路和李河交汇处,终点位于李河和南水北调干渠交汇处,管径DN400-DN1800,总长5983米.南段管道穿丰收路污水分区和龙源路污水分区,沿李河西岸自北向南敷设,起点位于李河和南水北调干渠交汇处,终点位于李河和新河交汇处,管径DN1800,总长度4185.5米。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5286.39万元。
资金来源:市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等资料,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焦发改行二〔2017〕151号、《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豫建设标〔2016〕24号文等相关政策进行审查。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执行《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为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及预算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49,988,080.2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48,090,432.36元,审减金额1,897,647.87元。
本工程含暂列金额10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LHW26至LHW27管段穿越新月铁路管道100万元,LHE26至LHE27管段穿越新月铁路管道100万元,请你单位在招标时明示。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