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二次精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二次精装修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网上工作室新建吊顶天棚、刷漆、贴壁纸、双面石膏板隔墙、木质门、踢脚线;信访大厅新砌内墙,安装防弹玻璃,墙面铝扣板装饰等;侦听机房铺防静电活动地板、泛光灯、磨砂玻璃等;理发室安装窗帘、镜面玻璃,洗发凳、成品衣柜等;督察中心铝塑板装饰墙面;财务结算中心安装衣柜、沙发、石材台面、玻璃隔断等;出入境大厅安装石材台面,玻璃隔断、电子感应门;监控中心铺防静电活动地板、背景墙等。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公安局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审查,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管理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及市场调查的有关市场行情。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内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本次审查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及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围绕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定额选用等审查重点,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公安局原报预算金额为517,900.43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86,070.85元,审减金额131,829.58元。
本预算金额含暂列金额30,000.00元;含材料暂估价:石材成品窗台板158元/m2,电子感应门13000元/套,定制办公台350元/m,应在招标时予以明确。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定额子目的调整;
2.材料价格的调整;
3.台灯、装饰画、规章制度牌、成品办公桌、办公椅、床、衣柜、升降椅、洗发床、沙发不再本次评审范围之内。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