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及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焦作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中原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南山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人民路)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市发改委已模拟批复概算和投资计划,批复文件为《焦发改模拟[2017]9号》和《焦发改模拟[2017]10号》。
本工程位于焦作市东部,道路呈南北走向。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李河至南水北调干渠道路总长度为434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56米,双向八车道,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绿化工程等。南山路至李河、南水北调干渠至人民路,道路总长度为3392.144米,道路红线56米,双向八车道,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交通、绿化工程等。
资金来源: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市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根据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勘验情况,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配套规范、《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及相关政策进行审查。
人工费执行豫建标定〔2016〕40号文,材料价格参照《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7年第2期,缺项材料市场询价;税金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三、审查范围及方法:
本工程审查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审查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勘,依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照图纸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关定额,执行相关政策文件。经过与编制单位核对,最终确定审核结果。
四、审查意见:
本工程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报预算金额为428,552,124.5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金额审定为339,799,923.70元,审减金额88,752,200.84元。其中中原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段审定金额为236,670,507.94元;中原路(南山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人民路)段审定金额为103,129,415.76元。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签订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焦财办〔2014〕43号)等相关文件按程序报批。
五、审减原因分析:
1.工程量调整;
2.材料价格调整;
3.定额子目调整。
六、重要情况说明:
1.本工程中14米泛光灯3*300W暂估价为9,000元/套、14米泛光灯2*300W暂估价为6,000元/套、单臂热镀锌钢灯杆路灯200W暂估价为5,000元/套、单臂热镀锌钢灯杆路灯250W暂估价为6,250元/套、12m双臂热镀锌钢灯杆路灯250W+90W暂估价为8,500元/套、11m双臂热镀锌钢灯杆路灯200W+90W暂估价为7,250元/套、13m双臂热镀锌钢灯杆路灯250W+90W暂估价为9,000元/套、LED隧道灯45W暂估价为2000元/套、箱式变压器暂估价为100,000元/台。
2.中原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段含暂列金额200万元、临时排水专业工程暂估价50万元、高压配电暂列金额20万元;中原路(南山路-李河、南水北调干渠-人民路)段含临时排水专业工程暂估价50万元、高压配电暂列金额20万元。
3.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为模拟批复,请你单位拿到正式初步设计批复后,及时申请将预算审查模拟批复转换为正式批复。
以上重要情况说明中第1条和第2条说明请你单位在招标时明示。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