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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简报(第3期)

市财政局认真分析扶贫资金问题原因

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绩效考核认定结果,我市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资金滞留问题比较突出,问题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各县市区2014年度以前的结余资金问题;另一部分是总体资金结余率较高。在全省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立即组织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资金结余率高、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采取积极措施加快问题整改。

一、我市扶贫资金结余率高、支付进度慢原因分析

一是精准识别难度大。2016年,因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头绪多,工作复杂等原因,各县市区扶贫部门主要精力放在精准识别上,精准安排扶贫项目慢。二是部分县市区在项目确定环节,对扶贫项目的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扶贫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备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甚至还出现了有资金无项目或等项目现象,致使项目启动较晚,财政扶贫资金迟迟不能发挥效益。三是项目周期较长,变数因素较多。部分县市区的扶贫项目从立项、审批、工程预算、财政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签订合同一系列前期手续办理速度缓慢,正常情况就需要3-5个月,一旦有流标情况发生,时间将更长,致使项目开工速度缓慢,再加上部分县市区项目验收、审计等环节时间长等原因,从而影响扶贫资金的拨付。四是由于贫困户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报账,形成扶贫资金滞留。五是部门报账资料不齐全,致使支付进度慢。六是部分县市区扶贫部门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正常的扶贫工作无法开展,项目没有完成,不能支付。七是部分县市区财政部门因人员少业务多等原因,主动服务跟踪督促意识不强,存在和部门沟通、协作、督促不够等现象。

二、下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扶贫资金是实施脱贫攻坚的基础保障,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到位不到位直接影响到整个工作的进程和效果。市财政部门成立督导组全程督导各县市区扶贫资金整改工作,并按时间节点组织市级复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紧迫性、严肃性,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要求,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任务。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勇于担当,牵头做好当地扶贫资金整改工作,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分析问题原因,加强督导检查;扶贫及各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建立系统整改工作联动督办机制,扎扎实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协作互动,完善机制。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扶贫资金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本级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旬报及相关制度,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四是台账管理,逐一销号。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完整的任务单、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要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根据台账明确的任务,一项一项对照落实,办理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五是依规依纪,责任追究。明确凡在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督查巡查中发现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排查问题不细不实、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六是边查边改,完善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整改要求,建立完善资金日常监管、问题排查、限时整改、追责问责的制度办法。同时,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修订、补充完相关制度,构建扶贫资金精准规范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