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焦作市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扶贫资金问题重点整改和全面整改工作,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涉及我市有关问题整改执行方案的通知》(焦政〔2017〕11号)和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焦财办〔2017〕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扶贫资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保障
(一)焦作市扶贫资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谢如臣
副组长:张继东、许冬梅、王雪峰
成 员:申明华 李巧珍 冯秉政 申长利 付占峰
李新龙 程道中 卢文霞 李建军 董连心
(二)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导组,具体负责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督导。
第一组:武陟 修武 马村 中站
组长:市非税局局长 王雪峰
组员:农业科科长 申明华
农开办主任 李建军
第二组:沁阳 博爱 孟州 温县
组长: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许冬梅
组员:基层科科长 卢文霞
农业科副科长 董连心
(三)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归口市直单位进行督导。农业科牵头负责统计汇总。
二、督导内容
督导组将对照市整改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重点整改内容和全面整改内容,包括滞留2014年以前年度资金的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扶贫资金结余率高的整改情况、各县市区扶贫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整改情况、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台账建立情况、扶贫资金的档案归整收集情况等进行督导。
三、督导时间及方式
督导小组从2017年5月8日开始督导,至扶贫资金问题整改任务结束为止。督导期间,督导小组将采取阅读资料、座谈等方式。对于督导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扶贫资金问题整改是贯彻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的需要,事关大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认真按照《关于印发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焦财办〔2017〕26号)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综合施策,强化督导。各督导小组要切实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开展督导工作。督导结果将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于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县市区、市直部门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